被告人谢某某等87人诈骗、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系列案——打击电信诈骗集团,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基本案情】
2019年6月以来,被告人谢某某纠集黎某某、卢某某、何某某等人利用事先制定的“话术”,虚假问诊、夸大宣传,向不特定人高价推销产品以骗取钱款,逐步形成以谢某某为首要分子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内部根据接触客户的先后顺序分为“一级开发”团队和“二级开发”团队。
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间,谢某某通过董某某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头条等平台投放广告,内容为“免费领取鹿杞参精片”,吸引被害人填写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等信息。谢某某向董某某购买客户信息后分配给“一级开发”团队,“一级开发”团队组员使用公司配发的手机和微信,与周某某等被害人取得联系后,冒充鹿杞参精片官方客服,按照事先准备的“话术”,谎称鹿杞参精片是中成药,可以彻底治疗男性疾病,仅需收取材料费人民币398元。被害人购买产品后,谢某某将部分被害人信息以80-120元/条的价格卖给颜某某,由颜某某负责的长沙“二级开发”团队继续诱骗被害人购买高价产品。
2021年4月起,谢某某和颜某某改变合作模式,谢某某负责提供“一级开发”客户数据与仓储对接收款,颜某某负责对接产品进货,颜某某将长沙“二级开发”团队经理侯某某管理的销售组60%利润分给谢某某,二人此种合作模式持续至2022年5月。谢某某将部分被害人信息提供给其妻子王某某,并招揽何某某为主管,招募陈某某、夏某某等人成立广州“二级开发”团队,谢某某提供“一级开发”客户信息、租赁场地,王某某发放员工工资,对接产品进货,何某某负责日常管理。
长沙“二级开发”团队和广州“二级开发”团队业务员均按照“话术”模板,分别冒充“健康管理助理”“健康管理顾问”,两两配合,虚构“国家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中药调剂员”或“男性健康专家”身份,通过让被害人拍摄舌苔等照片,对被害人进行虚假问诊,虚构被害人系海绵体受损或前列腺问题等病因,虚构定制调理方案,宣称售卖的产品具有治疗男性疾病疗效,诱骗被害人不断复购由少量保健食品与大量普通食品组合的产品,谋取非法利益。
2019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谢某某诈骗犯罪集团采取上述手段,骗取被害人钱款计19963670元。其中广州“一级开发”团队骗取钱款10375312元、广州“二级开发”团队骗取钱款4912608元、长沙“二级开发”团队骗取钱款4675750元。
【法院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依法惩处。谢某某与颜某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谢某某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谢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谢某某退出部分赃款,预缴财产刑保证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谢某某退出人民币一千九百八十万三千六百七十元(执行时扣除其他同案犯已退赔部分),连同其已退出的人民币十六万元,发还相关被害人。该诈骗团伙其余被告人李某、张某某等77人亦被以诈骗罪判处六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出违法所得;另有张某等9人被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二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网络广告推广、数据引流等活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钓鱼网页、弹窗广告推介等获得潜在被害人信息,组织大规模电信诈骗集团的犯罪活动持续存在,打击难度较大。该系列案件所涉诈骗集团人数众多,组织严密,诈骗对象精准,时间跨度大,涉案区域广,金额特别巨大,通过互联网对尝试解决难言之隐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隐私信息和财产安全造成大范围、多人次的不法侵害。法院对该诈骗集团的审判,有效惩治犯罪,挽回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有效净化了互联网环境,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是美容、瘦身,还是不便外言的疾病,都应积极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不能“讳疾”而“忌医”;互联网信息爆炸的时代,切不可随意透露自己的各类信息;也不能“贪便宜”,各类骗局往往是“诱之以小利”,最终让受骗人“处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