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人民法院简介

姜堰区位于泰州市的中部,属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全区总面积857.75平方千米,其中平原面积664.96平方千米、水面面积192.79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71.94万人,常住人口66.91万人。1994年7月原泰县撤县设市,改称姜堰市。2012年12月,经国务院以及省政府批准,撤销县级姜堰市,设立泰州市姜堰区。全区共有4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113个社区,151个行政村先后被评为全国百强县、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全国生态示范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江苏省小康县等。

姜堰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清算与破产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审管办(审监庭、研究室)、政治部、办公室、行装科;直属行政机构1个,即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4个,即顾高、张甸、开发区、溱潼人民法庭;党务机构1个,即机关党委(督察室、党建办)。

目前,全院干警编制数为135人,有在职在编干警129人,加上政府安置退役士官4人和招聘的书记员、驾驶员、辅警等合同制人员85人,全院共有工作人员218人。其中,研究生学历8人,本科175人。有员额法官45人、法官助理39人。

法院本部有审判办公大楼一幢,建筑面积10545㎡,2006年底交付使用,西侧1-8楼为办公区域,东侧1-4楼为审判和接待区域,建筑面积5000 ㎡,设有各类审判法庭12个;另有辅助用房一幢,面积1880㎡。在开发区设立第二办公区,办公大楼共五层,总建筑面积7800㎡,设有执行指挥中心1个、各类审判法庭6个,由民一庭、执行局、开发区法庭进驻办公,2015年6月正式启用。顾高、张甸、溱潼三个人民法庭在对应乡镇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近年来,全院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起结案突破万件;2022年受理案件15214件,结案13997件;2023年,共受理案件16102件,办结14854件多项核心质效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姜堰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弘扬“四敢”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步。2023年,30个集体和62名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其中,“匠心传习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获评“全省法院青年理论学习示范小组”,系全市法院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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