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召开全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推进会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5 月17 日上午,泰州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推进会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泰兴市宣堡镇召开。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昌顺出席会议并讲话,泰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武致辞。泰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燕,泰州市司法局局长马雅斐,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缪玉江,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会议。泰州中院有关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有关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冯金严主持。


讲话中,杨昌顺院长总结回顾了近两年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系统分析了当前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并对下一步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杨昌顺院长强调:

一是要加强政治引领,确保人民法庭工作的政治方向正确。全市人民法庭必须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切实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人民司法事业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对照、审视工作。

二是要狠抓执法办案,为全市审判质效优化打好坚实基础。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始终,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判决。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案件审理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提高纠纷处理效率。要认真开展数据会商,统筹抓好“管案”与“考人”,纠正院庭长“大撒把”“全放权”的错误认识,落实院庭长阅核机制,促推审判质效提升。

三是要服务基层治理,做优人民法庭指导村居制定村规民约工作。指导村居针对辖区矛盾纠纷特点,就特定事项集体协商形成自治契约。与民政、司法、妇联、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动,全力支持基层组织依据村规民约处理事务、解决纠纷。大力弘扬村规民约文化,促进人民群众自觉以村规民约规范言行举止、树立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

四是要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政通人和的高水平法治乡村。依法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妥善处理涉及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农村新经济发展纠纷。利用好“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示范作用,积极参与乡镇综治“一站式”平台建设。通过“法官进网格”“巡回审判”等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五是要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各法院党组要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将辖区人民法庭进行合理梯度安排。市中院法庭指导办要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巡查一次创建工作成效,并对创建情况进行通报。

六是要抓实自身建设,做细人民法庭指导工作。继续健全院庭长挂钩指导人民法庭工作机制,落实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在入额遴选、晋职晋级、领导干部选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机制,加强人民法庭业务培训,并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会上,泰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涛宣读了表扬通报,靖江、泰兴、姜堰、兴化法院分别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了交流发言,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冯金严对全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代表还组织参观了泰兴市宣堡镇郭寨村村规民约运用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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