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对泰州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6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张锋带队来泰调研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昌顺陪同调研。
张锋一行实地察看了泰兴市法院“张强调解工作室”、“何健忠调解工作室”、“泰融融”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宣堡镇村规民约法治文化精品小镇、宣堡法庭和海陵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市法院和各市(区)相关部门关于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全市法院和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诉源治理对于促进和谐、减少矛盾、压降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解纷关口,下沉力量资源,全面实施“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动司法助力社会治理”和“法院内部诉源治理”三个专项行动,不断健全非诉在前、诉讼断后、分层过滤的非诉解纷体系,取得明显成效,探索出了“陈燕萍工作法”、“11+N+8”纠纷解纷机制、“审调融合”强化诉前调解机制等特色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影响。
调研组对我市推进诉源治理方面的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诉源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推动更多的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不断优化诉前多元解纷模式。强化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实现繁简分流,让社会矛盾在第一时间以最恰当的方式得以化解,让受损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得到修复。要把诉源治理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进“无讼村居”建设和“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邹祥凤表示,我市将按照省人大调研组要求,牢固树立“德为先、治为要、调为主”理念,整合解纷资源,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无讼”“止讼”“息讼”三道防线一体推进,促进基层治理从“化诉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真正让司法力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钱刚,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主任、二级巡视员李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二级巡视员邹晶,市中院副院长殷继东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