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调研指导兴化法院人民法庭工作


4月8日,市中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冯金严带队对兴化法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兴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惠彬和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调研。

调研中,兴化法院就当前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各人民法庭庭长结合法庭现状对创建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调研组就创建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冯金严专委要求兴化法院:一是要围绕基层治理,探索新路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就是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紧紧依靠辖区党委政府,与基层组织形成互动工作机制,在诉源治理上优化工作思路,加强多方协作,提高整体协同效应。

二是要打造品牌效应,形成影响力。制定典型经验宣传计划,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创建工作的理念和成果,提高创造品牌知名度,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增强创建工作群众认可度,扩大人民法庭工作在平安乡村法治建设中的影响力。

三是要抓住核心指标,促进全落实。对8大类39项评价指标,明确创建任务清单,规定动作要全部做到位,特别是要抓住审判质效指标、案件繁简分流、纠纷多元化解等关键指标重点督促和指导,适时检查落实情况,对出现问题进行调整和补救,确保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能精准执行和把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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