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案例统筹管理 全面落实案例库建设要求——市中院组织召开案例工作会议


4月19日,市中院召开案例工作会议,就全面落实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要求、高质量推进全年案例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中院副院长殷继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案例审核专家参加会议。

会前,市中院出台《关于明确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编报推送流程的通知》,对全市法院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工作提出总体要求,结合案例库收录流程和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对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专家、分管领导和研究室在推送备选入库案例流程中的职责、时间节点等作出细化要求。本次会议组织学习了该通知要求,通报了市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相关案例工作任务。



殷继东副院长强调,要高度重视案例编报工作,按照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例库的部署要求,广泛组织、鼓励广大干警参与案例编报研究,强化案例挖掘培育、拓宽案例转化渠道、提升案例应用研究水平。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是案例发现的第一主体,最有条件和便利发现案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要善于发现、善于钻研;业务庭局负责人是培育精品案例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发挥对案件监督管理、集约整合审判资源的作用。要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构建以“人民法院案例库”为中心的案例工作格局,围绕推进案例库工作做好省院参阅案例、年度案例、优秀案例分析等多项案例常规工作,各业务庭局要认真做好案例审查、审核、修改和报送工作,研究室要做好牵头统筹、形式审核和服务保障工作,共同努力提升泰州地区入库案例编报质量。要加强案例工作组织保障,研究室作为案例工作的组织服务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协调联动、加工提炼和推荐保送等组织保障工作,引导和推动全市法院干警形成“建设案例库人人有责”“我为案例库添一案”的工作意识。积极开展案例理论研究、研讨活动,鼓励支持年轻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积极参与到案例培育工作中,推动全市法院案例工作氛围更加浓厚、案例研究成果更加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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