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拍卖”守护职工权益 “执破融合”盘活优质资产——江苏某电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

基本案情

江苏某电子有限公司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深陷民事债务纠纷,累计作为被执行人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493件,涉案金额6亿余元。结合资产评估价格,高港法院初步判定被执行企业严重资不抵债。

该案资产处置面临诸多难题,一方面该企业拖欠职工债权共计471万余元,因被执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资产处置势必影响职工权益和职工安置,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该企业占用园区168亩土地,一旦处置失败,相应资产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影响园区高质量发展。

为破解这一执行难题,兼顾园区发展和职工利益,高港法院秉持“执破融合”工作理念,主动拓宽执行思路、积极作为,及时将案件导入破产程序。一方面探索适用附条件拍卖方式对被执行企业名下的资产予以处置,在拍卖公告中特别注明竞买人应承诺自愿承担职工债务,保障职工权益。另一方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疏导和化解矛盾,避免职工集体上访情况的发生;积极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通过政府招商引资平台主动向发达地区有意向的投资人推荐该资产,并全程参与谈判,协助政府招商引资团队向投资人进行法律释明,引入战略性买家江苏某公司。该案资产最终以1.54488亿元成功拍卖,买受人在全额缴纳拍卖款的同时将职工债务471.6788万元一并承担。拍卖成交后,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对变现价款进行分配,有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买受人一期投资10亿元,全部投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年纳税5亿元,为泰州特色电子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探索适用的“府院联动+附条件拍卖”模式处置僵尸企业闲置资产、盘活资源,以“执破融合”模式实现执行与破产程序的优势互补与效能提升,切实服务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一是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面对长期歇业、拖欠几百名工人工资的“僵尸企业”,高港法院依法依程序稳妥推进被执行企业资产处置程序,坚持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二是坚持执法办案与矛盾化解统一。高港法院创新适用“附条件司法拍卖”,为企业职工债权清偿“兜底”,保障了企业职工的家庭生活,有效化解了潜在的群体性社会矛盾。三是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高港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借助政府招商引资平台成功寻找吸引战略投资人购买闲置资产,在实质性化解了涉群体纠纷的同时,盘活了闲置资产,促成新项目落地,实现了群体性职工债权实质化解和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双赢,体现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站位、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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