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企业破产协调联动机制第三次联席会议顺利召开
为有效发挥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切实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泰州市政府与市中院于2022年12月7日联合召开全市破产审判府院联动第三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浩,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江明主持会议。
讲话中,刘浩副市长对全市破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抓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之举、优化营商环境的客观要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二是聚焦重点,全力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各项工作,依法保护企业职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帮扶陷入债务危机而具有持续经营价值的企业进行重整和解、严厉打击与破产有关的犯罪行为;三是凝聚合力,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协同高效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
孙辙院长就全年全市法院破产案件的特点及破产审判的具体做法进行总结,孙院长指出:全市法院坚持“破”中求“立”、“破”中求“进”,充分释放各类生产要素、着重发挥破产重整功能、深化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拓展司法延伸服务,在企业破产工作中推动要素资源优化配置上持续发力,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
陈卫兵副院长对全市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运行情况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
会上,海陵区政府及泰兴法院分别介绍了“府院联动”机制运行的成功经验。
市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区)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总召集人、法院院长,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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