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泰州召开

2022年12月16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在泰州召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李玉生作工作报告,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叶金强和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辙分别致辞。本次年会的主题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法律问题研究”。

 

孙辙指出,泰州法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注重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引作用,审结“女童热心助人致伤免责案”被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审结“诋毁本土地理标志‘兴化大闸蟹’商誉判赔案”入选省法院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典型案例。此次民法年会在泰州召开,为全市法院了解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最新动态和实践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会,有助于提升全市法院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理解与适用水平。


会议报告认为,2022年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以高质量民法学研究推动贯彻实施民法典活动走向深入,推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有力促进了省内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沟通融合,为建设法治江苏贡献了力量。关于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李玉生强调,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找准民法学研究工作的切入点和连接点,为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贡献力量。要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年会、会长会议、理事会议、秘书处会议等形式,加强成员交流,推动工作开展。要加强民法学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民法学研究领军人物和优秀法治人才,加快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专业人才。

叶金强指出,本次年会紧扣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讨,充分体现了全省民事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历史责任感和新时代的担当精神。叶金强强调,在今后的民法学研究工作中,要坚持正确方向,筑牢思想政治根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学研究,带动民法典的全面贯彻与实施。要坚持服务大局,贡献智慧力量,结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将民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融入全省法治建设中。要坚持开拓创新,力促成果转化,将研究成果付诸具体实践,转化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省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在大会主旨报告阶段,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围绕“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的解释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冯金严围绕“涉大健康产业侵权责任纠纷法律问题研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俞灌南围绕“人工智能侵权法律问题研究——以自动驾驶为例”,分别做了相关发言。在专题研讨阶段,与会人员围绕“民法典新规则:自甘风险”、“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新就业形态下的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等四个专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相关领导、理事和民法学界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还表彰了本次年会获奖论文。

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焦富民进行了会议总结发言,他对专题研讨的选题价值和下一步深化方向进行了评析,并提出在民法研究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的时代背景下,学术界和实务部门要协同开展研究,共同推动对民法典相关条文的科学解读与准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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