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环境污染宣战!泰州法院召开长江生态环境泰州司法论坛
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将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11月10日,为响应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战略,深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泰州法院召开深化向环境污染宣战推进会暨长江生态环境泰州司法论坛。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刘克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刘亚平,泰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徐克俭,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南京工业大学教授、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小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纪阿林主持。
在会议开幕致辞中,徐克俭副市长高度肯定泰州法院近年来在响应市委市政府“向环境污染宣战”战略部署中所做的工作,特别是泰州法院开展的“泰有力”司法重拳依法治污专项行动,政治站位高、整治力度大、措施办法多、法律效果好,所承办的泰兴“12.19”案件和全国首例省政府作原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均获得了上级相关部门的肯定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让泰州的生态防线更加牢固,生态质量更快提升,有效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肩负起了守住绿水青山的“法院担当”。
在推进会动员讲话中,徐军院长指出,今年以来,泰州法院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在污染治理、环境犯罪打击及生态恢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就进一步深化“泰有力”司法重拳依法治污专项行动,徐军院长提出: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攻坚的司法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道路的要求,切实贯彻泰州市委市政府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刚性要求,做到主动作为、能动作为;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做好部署监督指导工作,继续做好生态保护法学疑难问题的理论研究。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院系统在宣传发动上再发力,再造势。打击力度再提高,既然是“泰有力”重拳,打出去就要重,要体现力度;办案力量再充实,要配备专门的力量;督察问政再加码,院领导督察问政要加强;法治惠民再出彩,做好事要能得到百姓的认可和理解。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形成生态保护合力。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和帮助,积极推动依法行政。通过办案推动行政机关,特别是负有生态保护职责的行政机关,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是司法机关或法院的重要职责,要多发司法建议,多到现场指导,多促职能落实。同时,加入群众监督,创新奖惩机制,形成治污攻坚的“共同体”。随后,徐军院长还就长江生态保护中,法院如何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治标与治本之间关系谈了看法。
与会的专家学者对环境资源理论研究前沿问题进行了研讨,全省环境资源条线的法官进行了交流,参会人员还观看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
省高院、省法学会、高校学者以及公安、检察、国土、环境、农委、街(区)、律师等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