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法院工作报告

 

泰州市五届人

三次会议文件(15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7日在泰州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围绕泰州高质量发展,紧扣“全省争一流、全国有影响”的目标,主动作为,系统作为,优质作为,着力打造品质法院、品牌工作、品位法官,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进展。全年共受理案件117575件,办结101814件,同比分别上升6.39%和12.49%,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7306件,办结6379件。司法公开工作全国领先,最高法院庭审直播工作现场会暨《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发布会在泰州召开;“‘泰有力’司法重拳依法治污专项行动”赢得广泛赞誉,司法保护沿江生态的做法被《最高法院简报》转发全国推广。司法宣传工作获最高法院表彰,多项重点工作及多项办案质效指标排名全省前列,“双保双促”、金融审判、少年家事审判等12项工作得到各方肯定。涌现出“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全国优秀法官何芬、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吴翔等一批先进典型,全市法院22个集体、7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围绕稳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司法职责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大局抓好法院工作,为泰州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493件,判处罪犯4457人。依法从重从快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71件191人,审结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905件1125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8件76人,依法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3件197人,吴艳芳等贩卖运输毒品案入选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净网”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网络犯罪。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对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严厉打击和震慑腐败分子,依法审结淮安市原副市长王兴尧受贿、滥用职权案等职务犯罪案件68件73人,其中处级以上5人。严惩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农腐败,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多措并举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打造廉洁从政庭审课堂,组织680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接受廉政教育,扩大办案效果。

——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年初,在全省法院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双保双促”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实体经济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并狠抓落实,注重规则指引,制裁违约失信,净化安商环境。强化民营企业“五权”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通过走访企业、举办“法企沙龙”、建立企业家释法微信群等方式,全力帮助企业生产经营排忧解难。升级“六访六助”司法护企专项行动,为企业宣讲法律758次,解决纠纷标的额4.8亿元,被评为全省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奖。高港法院在重点企业设立“司法供给优化升级共建基地”,受到企业家赞誉。

——主动服务金融改革。打造金融审判“五大工程”,深化服务我市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共审结涉金融犯罪案件96件,涉案标的额达12.5亿元。积极化解金融纠纷,审结金融借款、保险、票据等纠纷3491件,为金融机构收回债权4.6亿元。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和《风险提示书》,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法院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全国法院网络借贷问题司法应对调研座谈会在泰州召开,泰州法院作经验介绍,《新华日报》给予了全面报道。

二、强化办案质效提升,全面彰显公平正义

狠抓法院工作第一要务,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2500件,审结63268件。审理涉及就业、医疗、教育、消费等案件8753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涉农纠纷3568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民间借贷涉“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3882件。妥善审理涉军案件7件,支持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改革,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优家事审判工作,有效化解婚姻家庭、扶养赡养等纠纷7772件,采取家事调查、家暴遏制、心理疏导等司法举措,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推行上门立案、就地开庭、民意审判等方式,给予孤寡老人更多的司法人文关怀,弘扬中华美德。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283件,处理纠纷标的额达40.19亿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慎重认定合同效力,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2131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正当交易。审结涉房地产纠纷案件556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结涉股权、网购、物流等纠纷案件,大力支持我市新经济业态、新交易模式发展。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方式挽救6家具有经营价值或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危困企业,化解不良资产8600余万元,盘活存量资产2亿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72件,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利剑出鞘”专项行动,将知识产权纳入最严格保护范畴之中,共审结各类案件216件,既规范经营,又促进创新。市中院审理的生产、销售假冒“太太乐”鸡精、味精注册商标罪案入选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采取签发律师调查令、强化证据保全、加大法官查证力度等举措,致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知识产权案件取证难、成本高、维权时间长的问题,受到参加省法院组织的“代表委员基层法院行”的代表委员的高度称赞。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380件,审结1830件。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促进官民和谐,案件撤诉率为14.19%。敢于对不当行政行为“亮剑”,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6件,败诉率为4.95%。采用引导、辅导、通报等方式,促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出庭率达96.66%。强化司法和行政执法良性互动,通过年度报告、典型案例发布、业务培训等方式,促进我市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三、聚焦重点难点发力,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务实作为,全力推动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重拳助推泰州生态文明建设。以“‘泰有力’司法重拳依法治污专项行动”为抓手,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方面全面发力,招招管用,成效显著。依法办理各类涉生态环保案件2015件,判决污染企业支付环境损害赔偿金4.94亿元。依法判令拆除影响环境的违法建设15万余平方米,依法执行修复被污染土壤10000余立方米,修复被污染河道9500米,处置危险废物、化工废液7000余吨,为政府收回盘活闲置土地1300余亩。成功审结全国首例省政府为单独原告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在诉讼主体确定、异地赔偿数额类比、损失赔偿范围等方面均有突破,判决因具有前瞻性、科学性而被最高法院及省高院称赞,被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和江苏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媒体作了多次全面的报道,为江苏和泰州赢得了赞誉。兴化、海陵和高新区法院依法履职,在源头治理、打击犯罪和生态修复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依法处理扫黑除恶及非法集资等敏感类案件。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接公安、检察等机关,提升打击合力。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1件78人,对犯罪分子进行公开集中宣判,彰显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依法审结案件76件,判处监禁刑比例达74.4%,判处罚金513.8万元。结合办案,全力追赃,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开展公开宣判、发布典型案例、基层巡回审判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防范工作,发放资料6830份,提供咨询1230人次,受益群众达3.5万人。

——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年共执结案件3852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8.04亿元,法定正常审限内执结率和终本案件合格率等指标均达到最高法院预设要求。开展“春雷行动”等集中执行559次,实施拘留1207人,现场搜查995次。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见证现场执行工作71次,江苏卫视、网易等全媒体直播23次,吸引637万网友关注围观。加强与公安、国土、住建、物价等部门的执行联动,运用执行标的物网拍询价系统,坚持“零佣金”网拍2033件,成交1042件,成交金额25.79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近亿元。在全省率先建立流程节点预警系统,强化执行规范,防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实现。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开展“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加大对下业务监督指导力度,大力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坚持做优基层“司法产品”,综合利用审级监督、发改案件通报、典型案例分析等措施指导和监督基层,基层法院办案水平、案件质量、信访化解能力等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不断优化,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等多项关键指标全省领先。

四、深化品质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创新创优水平

坚持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双轮驱动”,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推行阳光司法,持续深化审判流程信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案件庭审直播常态化,通过“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累计直播31217场。我市法院庭审直播工作全国领先,4家基层法院进入全国前六,7名法官被表彰为全国“优秀直播法官”。加强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41183篇。通过微博微信、网站、新闻客户端向社会公开发布司法信息1.26万条。既办结了案件,又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促进全民守法良好氛围的营造与形成。

——坚持以改革助发展。建立员额法官动态调整机制,共增补20人,退出8人,目前共有员额法官377人,人均年结案数达270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出台《员额法官均衡化办案管理办法》,充分还权于合议庭及法官,除法律规定的案件外全部由承办法官定案并签发文书。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彰显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526件。着力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通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编发指导内刊、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统一执法标准,避免“类案不同判”。

——坚持以品牌优品质。狠抓院庭长实质化办案,在全国法院首创的院领导“每月固定办案周、行政履职AB角”等实质化办案举措,在全国持续产生良好影响。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57566件,占结案总数的56.54%。狠抓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改革,姜堰法院改革试点经验得到省法院肯定。在全省率先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新机制,狠抓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兴化、泰兴法院工作模式受到省法院推广。

——坚持以科技增效率。适应新时代“互联网+”要求,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送达、远程视频庭审等工作,强化智慧法院建设。稳步推进“微法院”上线运行,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完成全市法院143个高清科技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建设,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聚力司法便民惠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实现。

——立案诉讼“无障碍”。坚持立案登记制,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方便当事人诉讼。完善诉讼服务,共接待人员来访3960人次,网络平台服务群众1950人次,12368接听来电3260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405万元,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送去司法温暖。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解决方式等便民诉讼措施,努力让司法更加便民、惠民、利民。

——巡回审判“惠民生”。在全市设立巡回审判点54个,开展巡回审理6580次,一大批矛盾纠纷在基层得以化解。17130件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为54.26%。靖江法院探索“调解程序前置”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法治宣传“多载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召开新闻发布会61场次,推送微信4804条。积极开展“千场庭审万人旁听”、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受益学生和群众2.8万人次。

——接受监督“全方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旁听、观摩审判执行活动688人次,办理建议提案24件。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全面落实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泰州地区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在全省持续保持较低水平。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泰州法院是全省唯一实现赴京信访“零登记”的法院。

六、严格“两个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市委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警,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能。院党组的凝聚力、中层干部的执行力、全体干警的战斗力不断增强,法院发展的潜能和动力显著提升。市中院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矢志追求写忠诚”党员教育实境课堂被省委组织部评为省级示范点,情景党课《1996·我们的初心》获全市精品党课擂台赛决赛第一名。

——学以致用强素质。开展“解放思想再出发、对标找差新跨越”大讨论活动,认真开展讨论,落实整改,补齐短板。强化培训,参训人数达1680人次。有序推进人才发展十年规划,着力打造“品位法官”,干警司法技能显著提升,60余名干警在省以上学术论文、优秀案例、司法建议评选中获奖,2名法官被评为第三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正风肃纪保廉洁。坚持全面从严治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开展“三学两课一考核”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党风廉政知识考试,增强干警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进行廉政风险全面排查,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审务督察、内部巡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净化队伍。创新嵌入式、立体式、拉网式、清单式“四式”监督执纪法,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15人追究问责。

——以人为本重保障。实施干警关爱工程,进一步细化“服务办案提质效、服务法官优保障”活动各项举措,努力为干警办实事。开展谈心交流,调适心理压力,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提升干警文化内涵和艺术修养,促进干警身心健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广大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法院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不足和困难:司法保障泰州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缓解法官办案压力等难点问题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从严治警的工作标准还要进一步提高,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六稳”和江苏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泰州交好“五张新答卷”的目标要求,依法履职,创新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高起点定位,在服务大局上更多担当。坚决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我市新的发展定位,更加自觉主动作为,研究出台服务保障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确保“1+5+1”产业体系加快建成。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全省争先进位。依法推进“三大攻坚战”,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巡回审判网格化工作,让法院审判、法官释法深入到社区和村组,为泰州稳定与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高质效办案,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更好履职。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持续保持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破解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

三是高标准打造,在改革创新上更加出彩。强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司法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等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努力提升法院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促进基层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四是高力度保障,在法治惠民上更大作为。加大民生权益保护力度,依法严惩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各类犯罪。扎实开展法治惠民系列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排查化解基层矛盾,帮助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难题。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充分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公开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司法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是高强度推进,在“两个责任”落实上更严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基层建设,关心关爱干警,加大法官履职保障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要求,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而努力奋斗!

 

 

附件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双保双促”:是指通过务实高效有力的司法举措,实现“保安商环境,促企业家精神迸发”和“保交易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力迸发”两个目标,打造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泰州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6行

2.民营企业“五权”保护:是指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强化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经营权、知识产权、胜诉权以及人身权的保护,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2行

3.金融审判“五大工程”:是指在涉金融及破产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着力打造金融风险防范工程、金融违法犯罪打击工程、金融创新促进工程、金融纠纷化解工程及金融秩序优化工程。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8行

4.“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系列犯罪活动的总称。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11行

5.全国首例省政府为单独原告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2014年4月至5月期间,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公司)明知李宏生等人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仍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共计102.44吨,交给李宏生等人进行处置,李宏生等人随后将上述废碱液交给无处置资质的孙志才处置,孙志才等人分别将上述废碱液排入长江及新通扬运河,造成靖江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被迫中断取水40多个小时、兴化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中断取水超过14小时。江苏省人民政府起诉要求海德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该案是国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以来,省级政府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单独提起诉讼的全国第一案。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海德公司上诉后,省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9行

6.执行标的物网拍询价系统:是指市中级法院与市物价局协作联动,定期从市物价局收集整理和汇总全市商品房成交价格信息,开发建设了执行待处置商品房价格即时评估平台。去年5月以来,市物价局提供全市1616个住宅小区基准价格,并就房产所处楼层、物业类型等影响评估价格的因素提出科学的修正系数。该系统缩短了商品房评估周期,提升了财产处置效率,实现了评估程序的透明、公开、公正,降低了成交成本。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10行

7.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解决方式:是指人民法院建立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行业等对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及追偿、法律咨询等业务的在线处理与信息共享,确保当事人的损害得到及时赔偿。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14行

8.“三学两课一考核”:“三学”即法院干警要学深学透“全面从严治党新论断、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公正廉洁司法新规定”,“两课”即所有党员干部和员额法官全年听廉政课不得少于四次、讲廉政课不得少于一次,“一考核”即组织一次党风廉政知识全员考试,考试成绩计入个人廉政档案。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11页第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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