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院工作报告

 

泰州市五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15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9日在泰州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全省争一流、全国有影响”目标,着力打造高质量司法,尽心尽责依法办案,实实在在服务大局,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作出了应有贡献。全年共受理案件133418件,办结114550件,同比分别上升13.36%和12.33%;其中,市中院受理8874件,办结7440件,同比分别上升21.36%和16.47%。在全省13个中级法院综合考评中,市中院取得了基础分全省第一、综合分全省第三的好成绩。院领导“履职AB角、实质化办案”做法被《最高法院简报》转发全国推广,市中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学术研讨、案例编撰、司法宣传等工作获国家级表彰。“泰有法”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等创新举措得到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一、强化履职担当,服务保障泰州高质量发展

——全力助推中部支点城市建设。出台文件推出24项具体举措,强力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五大高地”建设。妥善审理项目推进过程中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建设工程等案件2109件,保障靖江保税物流中心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建立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设立破产专项基金,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方式,帮助江苏神龙海洋工程集团等具有经营价值或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危困企业焕发生机。协调争取设立了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更好地服务我市沿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及造船业的发展。

——全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24978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化“双保双促”“六访六助”司法护航实体经济活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35场次,走访民营企业248家,解决法律难题96个,涉及金额2.6亿元,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公正高效审理涉外商事案件32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84亿元,促进泰州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提升。

——全力助推创新绿色发展。树立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加大民事侵权制裁力度,共审结案件283件,同比上升11.86%,对64名被告人定罪量刑,判处罚金666万元。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助推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化“泰有力”司法重拳依法治污专项行动,精准惩治违法排污、倾倒固废等污染环境犯罪,力保泰州的碧水蓝天。强化长江渔业资源保护,医药高新区法院审理的“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案”,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反响良好。靖江法院积极协助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审判,受到全省通报表扬。

——全力助推金融改革稳定。织密司法防控“四张网”,开展支持金融改革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非法金融专项治理,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案件151件,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探索金融纠纷案件“门诊式”审判+“令状式”文书改革,快速审结金融借贷案件1863件,诉讼标的额达60.2亿元。建立司法审判与金融监管协作联动机制,举办金融风险防范专题讲座,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从重从快审结案件29件,判处罪犯223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48人。涉黑恶被告人韩海飞、梅学敏被从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着力推进“打财断血”,没收、追缴财产3000余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开展集中宣判5次,发布典型案例6件,营造“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强大声势。坚决打击涉“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严惩罪犯104名。对2016年以来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套路贷”虚假诉讼,对发现确属错案的及时纠正,发现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定期发布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从严审查新收民间借贷案件,强化甄别防范,规范执法办案。

——扎实推进平安泰州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32件,判处罪犯4326人。依法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60件。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涉毒犯罪案件136件,金东岭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入选省法院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重判处罪犯134名,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刑事案件被告人律师辩护全覆盖。

——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依法审结赵旭东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0件5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5人。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依法判处罚金1081.44万元,追缴赃款3117.51万元。依法惩治挪用失地农民保险金等涉农腐败,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135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接受廉政教育,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效果。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依法审理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事案件28499件,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6289件,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促进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注重对公民、法人名誉、荣誉等人格权利的保护,依法审理双登集团诉某知名公司侵犯名誉权纠纷等案件528件。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涉军案件7件。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审结合同、票据、证券、保险、公司等商事纠纷案件18832件,解决诉讼标的额85.6亿元,保障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50件,审结1301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61件,占比4.69%,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协助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协调撤诉99件,占比7.61%,促进官民和谐。妥善审理涉“放管服”改革行政案件53件,促进泰州营商环境优化。完善司法与行政执法互动机制,协调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发挥实质作用。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活动,定期组织庭审观摩,开展法律讲座48次,发出司法建议16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

三、紧扣司法为民,全力做好便民惠民实事

——优化诉讼服务质效。着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强化诉讼服务体系完善和服务质量提升。积极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全市法院“24小时自助法院”终端全部投入使用,“微法院”小程序正式上线,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诉讼服务。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推行上门立案、主动查证、司法救助等优质司法服务,全年共司法帮扶孤老妇孺等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385人次,上门服务296次。减缓免诉讼费用13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82.6万元,让严肃的法律既有硬度,又有温度。

——注重民生权益保障。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开设模拟法庭、组织志愿服务等,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妥善审理婚姻、赡养、继承等案件7862件,打造“幸福家园·司法暖万家”工程,市中院少家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年初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350万元。推进道交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调解结案1007件,调解率93.67%。尊重并平等保护受害人生命权、健康权,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全省较早地解决长期存在的“同命不同价”问题,得到普遍好评。

——强化执行举措利民。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一号文件”,运用查封、扣押、搜查、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全年共执结案件38989件,执行到位金额49.89亿元,及时有效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实现。扎实开展“三规范两强化”专项整治,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防范消极执行和不规范执行。常态化组织涉重大工程项目、涉民生等案件专项执行行动190次,有力保障经济发展大局和民生权益。市中院干警四赴安徽,攻坚克难,成功执结全国首例省政府作为原告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到位资金5600余万元全部用于我市环境治理,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和点赞。

——推进阳光司法惠民。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短信79880条、执行信息33650条,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49710份,让司法经得起检视。通过“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累计直播39350场,开展执行网络直播18场,围观网友637万人次,2家法院3名法官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结合办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行为规范,市中院制作的微电影《麻烦一家亲》获全国法院十佳提名奖。成立“泰有法”司法护航宣讲服务团,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活动96次,参与人数2.9万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8次,推送微博微信8000余条。市中院被评为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先进集体。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落实责任提质效。完善独任法官及合议庭办案机制,制定办案人员权力清单,确保审判权运行高效有序。全市法院361名员额法官,人均年结案数达310.88件,同比上升15.14%。推进院庭长实质化办案,共办结案件55134件,占结案总数的48.18%。不断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改革创新强管理。市中院组建七大综合类案办理团队,促进均衡结案。兴化法院试行“复合团队”建设,打造基层“全科”法官,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司法改革重点课题。姜堰法院推行审判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改革,实现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和办案用时、群众诉累“双升双减”,得到省法院肯定推广,并入选全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展。

——多元化解促稳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诉源治理,实现“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全覆盖。开展“巡回审判网格化、司法服务进万家”专项活动,巡回审判3580次,法治讲座130次,旁听人数5.1万人次,有力促进泰州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做法被最高法院立案庭情况专报刊载。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靖江法院“陈燕萍代表工作室”、高港法院“何芬法官工作室”,有效化解涉群、涉稳纠纷,取得很好效果。

——繁简分流加速度。持续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有效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市基层法院通过速裁方式审结案件29036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1.35%,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6.78天。姜堰、医药高新区法院将人民调解员纳入速裁团队,打造“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加快速裁案件审理。海陵法院“多元一体、审调融合”纠纷解决机制被省委《江苏改革简报》登载全省推广。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自身工作水平

——注重审判管理。加强通报和督办,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7.14%,同比上升5.3%。开展超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采取质效评查、流程节点管理、案件瑕疵提醒等举措,促使法官又好又快地办结案件。强化审级监督,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627件。坚决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80件。

——注重基层指导。进一步完善市中院领导挂钩联系基层法院、庭(局)长挂钩联系重点业务部门制度,常态化开展对下监督指导。加强司法标准化建设,通过召开季度条线例会、编发指导内刊、发布典型案例、举办学术沙龙等方式,形成类案统一的裁判规则,避免“同案不同判”,提升基层法院办案水平。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0.29%、民事案件调撤率51.37%,在全省名列前茅。

——注重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一庭一品牌”建设,进一步引导人民法庭工作争先创优,2个集体、3名个人分别获评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和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兴化西鲍法庭、泰兴虹桥法庭新办公区投入使用。不断拓展人民法庭职能,泰兴法院率先在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分中心,整合立案、调解、信访等七大职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注重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等情况,向市政协通报法院重点工作,并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观摩审判执行活动398人次,办理建议提案28件。认真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审结再审抗诉案件9件,其中改判5件。强化群众参与司法审判,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4866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切实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市中院连续三年重大节点信访维稳期间在最高法院实现零登记,被省法院通报表扬。

六、打造过硬队伍,全面提升法院司法形象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品质法院创建活动,签订《履职担当承诺书》,强化领导干部履职担当,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深化“先锋法愿”党建品牌建设,《打造法院党课教育“小微系列”》被评为泰州“党建工作优秀创新创优十佳项目”,市中院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组织生活馆被列入全市“铸魂之旅”红色教育精品线路。

——把能力建设作为关键。以打造“品位法官”为引领,通过编发《泰州法苑》、举办法官大学堂、形象礼仪培训等,提升干警职业内涵素养。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90批1700余人次,增强实战能力。80余名干警在学术论文、优秀案例、司法建议评选中获奖,获奖人数在全国、全省排名前列,市中院还荣获全国法院组织工作先进奖。培树身边的先进典型,王小莉法官被表彰为“全国自强模范”,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全市法院36个集体和8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开展调研式督察指导“家家到”活动,对每个基层法院进行政治大体检、问题大排查、制度大完善。召开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面报告会,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勤政廉政氛围。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害群之马”。

——把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坚持关心爱护干警,市中院先后选升、晋升法官等级、干警职级63人。加强年轻干警培养,提拔80后中层干部11名。充分发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作用,为法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落实法官信访压力缓冲、谈心交流、为干警办实事等制度,切实关爱干警身心健康。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过去的一年中,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泰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审判任务依然繁重,人案矛盾持续加剧,审判执行工作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执行工作仍然面临较大挑战,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四是队伍建设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优化。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积极响应市委“大兴实干之风、致力高质量发展”的号召,紧紧围绕“一高两强三突出”总体要求,以开展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契机,对标全省、全国先进,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再创佳绩。

一是在强化政治建设上有更大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围绕“全省争一流、全国有影响”目标,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充分发挥好人民法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有更大作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服务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为做强产业、做强城市保驾护航。加强产权保护,着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服务“三大攻坚战”,依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泰州法治核心竞争力。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三是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有更大作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环境司法保护,服务美丽泰州建设。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破解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法治惠民系列活动,把民生实事办成幸福暖心工程。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上有更大作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增强改革系统性和实效性。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审判执行团队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聚焦人工智能和区块链开发运用,努力把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到新水平。

五是在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上有更大作为。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要位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使广大法院干警思想、理念、能力真正进入新时代。继续以“品质法院、品牌工作、品位法官”建设为抓手,全面促进泰州法院工作的争先创优与不断进步。

各位代表,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大兴实干之风,依法履行职责,用忠诚、干净、担当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司法的崭新篇章,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案”:2018年1月至6月,丁某某等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单独或伙同他人在长江干流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鳗鱼苗近5000条。王某某等人明知该鳗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非法收购、出售,隐瞒犯罪所得达30余万元。该案系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调整以来,全国首例从捕捞、收购到贩卖实施“全链条”打击的特大鳗鱼苗案。医药高新区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某某等19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丁某某等34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到一年不等,单处或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4余万元。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0行

2.司法防控“四张网”:是指在涉金融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通过织密“非法金融打击网、金融债权清收网、金融风险防控网、金融司法协作网”,全力维护金融改革创新和稳定发展。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3行

3.“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系列犯罪活动的总称。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7行

4.“放管服”改革: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是指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厘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5页第16行

5.“两个一站式”:是指人民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5页第23行

6.道交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是指人民法院建立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行业等对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及追偿、法律咨询等业务的在线处理与信息共享,确保当事人的损害得到及时赔偿。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13行

7.“三规范两强化”:是指在全市法院开展的以规范执行行为、规范财产处置、规范执行管理为重点内容,以全面强化问题整改、全面强化执行素质能力提升为目标的专项活动。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20行

8.“分调裁审”机制:是指全面开展“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科学配置司法资源,缓解人案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1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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