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司法案例研究和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在泰州召开

4月12日至14日,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在泰州组织召开关于部署《中国法院裁判规范指引》编著工作、加强司法案例研究工作及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姜启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马荣,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出席并致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相关领导、全国17家高级法院民商事业务庭和研究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在《中国法院裁判规范指引》编著工作部署工作会议上,各地高级法院民商事业务庭代表分别介绍相关工作成果,并对编著工作方案提出建议。

姜启波所长要求:一要坚持政治导向,把握法治之度。充分认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意义,将其作为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要在能动司法实践过程中,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做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回答时代之问。深刻把握哪些案件是问题突出的,案件中哪些问题是必须要回答的?要在“抽象到具体”的法律适用中,增加一个“具体到具体”的参照,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司法效率。三要坚持需求导向,倾听基层之声。善于倾听一线法官心声,并吸收相关业务部门、案件原审法院的意见,征求专家学者及有关方面的建议。坚持少而精的导向,确保文字要精,内容要全,更有效的发挥典型案例裁判规范指引作用。

在关于加强司法案例研究工作及应用法学研究工作座谈会上,各高级法院研究室负责同志共同探讨交流推进中国特色“司法案例”与“应用法学”建设的路径、方法和经验,在交流中碰撞思想,在沟通中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司法研究工作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活中国案例研究、发表和应用工作的“一池春水”。

姜启波所长强调:一要不断深化案例指导启示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讲政治落到实处,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通过不断完善司法案例专业委员会机制建设,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不断完善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和适用机制,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完善。二要不断强化案例应用成果转化。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张军院长的讲话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突出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突出应用法学特点,重视成果转化,发挥好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推动作用,实现“办结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三要不断提升案例宣传和推广度。一方面要拓宽载体,通过开展专题性案例、专项案例等多种形式的案例推荐评选活动,注重案例收集整理,深入挖掘司法案例“富矿”;另外一方面要创新形式,把案例工作做深做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案例搬上荧幕、搬上舞台、刊载报刊、遍布网络、融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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