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依法审理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各类案件。

4.受理不服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上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

5.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7.审判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8.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9.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鉴定。

10.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1.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12.针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3.对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抓好法院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4.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

15.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7.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法官人事处、教培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支队、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金融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裁判庭、督察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要求,知重负重,唯实唯勤,扎实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不断开创泰州更加美好的未来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聚焦政治能力建设,更好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力铸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审判全过程各方面,抓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意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系统打造特色党建品牌,不断提升执行力、战斗力。

二是聚焦产业锻链升级,更好服务中心大局。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建立健全“1+4”主导产业体系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助力泰州产业“破局突围”。紧盯突出问题,平等全面保护产权,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充分运用重整、清算等手段盘活低效资产,推动企业治理全过程合规,让法治成为泰州营商环境核心竞争力。高标准建设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更好服务美丽泰州建设。

三是聚焦富民惠民安民,更好增进民生福祉。站稳人民立场,深入实施民法典,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妥善审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推动“优+”诉讼服务标准全面落地,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刑事犯罪,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着力推进平安泰州、法治泰州建设。

四是聚焦优理念强管理,更好提升工作质效。围绕“公正与效率”,深化人民法庭和庭审实质化改革,推进审判职能融合协同,打造开放、便民的法院文化体系,推动“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等现代化审判理念成为干警行动自觉。完善审判权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优化审判管理机制,更好服务群众诉讼和法官办案。

五是聚焦强基础固根本,更好锻造过硬队伍。坚定不移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一刻不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依托场景化培训体系,加强实践锻炼、实战训练,将调查研究与高素质审判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持续提升综合能力水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优“清单式”联络工作,敞开法院大门让人民群众全面监督,有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单位预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总表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

项目

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363.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8,008.24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2.69

九、其他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622.32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0,363.25

本年支出合计

10,363.25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10,363.25

支出总计

10,363.25

公开02表

收入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

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

资金

合计

10,363.25

10,363.25

10,363.25















112001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10,363.25

10,363.25

10,363.25















公开03表

支出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10,363.25

7,854.80

2,508.4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008.24

5,499.79

2,508.45




20405

法院

8,008.24

5,499.79

2,508.45




2040501

行政运行

5,499.79

5,499.79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8.00


398.00




2040503

机关服务

444.00


444.00




2040504

案件审判

495.96


495.96




2040505

案件执行

221.00


221.00




2040506

“两庭”建设

262.49


262.49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687.00


68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2.69

732.6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32.69

732.6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8.35

488.3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4.34

244.3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622.32

1,622.3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22.32

1,622.3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28.53

528.53





2210202

提租补贴

757.15

757.15





2210203

购房补贴

336.64

336.64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预算

项目

预算

一、本年收入

10,363.25

一、本年支出

10,363.25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363.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二、上年结转


(四)公共安全支出

8,008.2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五)教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2.69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622.32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二、年终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10,363.25

支出总计

10,363.25

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0,363.25

7,854.80

7,152.29

702.51

2,508.4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008.24

5,499.79

4,797.28

702.51

2,508.45

20405

法院

8,008.24

5,499.79

4,797.28

702.51

2,508.45

2040501

行政运行

5,499.79

5,499.79

4,797.28

702.51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8.00




398.00

2040503

机关服务

444.00




444.00

2040504

案件审判

495.96




495.96

2040505

案件执行

221.00




221.00

2040506

“两庭”建设

262.49




262.49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687.00




68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2.69

732.69

732.6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32.69

732.69

732.6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8.35

488.35

488.3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4.34

244.34

244.3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622.32

1,622.32

1,622.3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22.32

1,622.32

1,622.3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28.53

528.53

528.53



2210202

提租补贴

757.15

757.15

757.15



2210203

购房补贴

336.64

336.64

336.64



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7,854.80

7,152.29

702.51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033.72

7,033.72


30101

基本工资

894.59

894.59


30102

津贴补贴

2,147.02

2,147.02


30103

奖金

1,338.11

1,338.11


30106

伙食补助费

62.64

62.6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88.35

488.35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44.34

244.34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74.88

274.88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38

21.38


30113

住房公积金

528.53

528.5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33.88

1,033.8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02.51


702.51

30201

办公费

22.00


22.00

30202

印刷费

10.00


10.00

30205

水费

5.00


5.00

30206

电费

60.00


60.00

30207

邮电费

10.00


10.00

30211

差旅费

80.00


80.00

30213

维修(护)费

28.00


28.00

30214

租赁费

1.00


1.00

30215

会议费

25.00


25.00

30216

培训费

55.90


55.90

30217

公务接待费

5.05


5.05

30218

专用材料费

1.00


1.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8.00


8.00

30226

劳务费

2.52


2.52

30227

委托业务费

1.00


1.00

30228

工会经费

42.77


42.77

30229

福利费

0.84


0.8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3.00


63.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9.56


159.5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1.87


121.8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8.57

118.57


30302

退休费

116.61

116.61


30305

生活补助

1.26

1.26


30309

奖励金

0.70

0.70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0,363.25

7,854.80

7,152.29

702.51

2,508.4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008.24

5,499.79

4,797.28

702.51

2,508.45

20405

法院

8,008.24

5,499.79

4,797.28

702.51

2,508.45

2040501

行政运行

5,499.79

5,499.79

4,797.28

702.51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8.00




398.00

2040503

机关服务

444.00




444.00

2040504

案件审判

495.96




495.96

2040505

案件执行

221.00




221.00

2040506

“两庭”建设

262.49




262.49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687.00




687.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32.69

732.69

732.6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32.69

732.69

732.69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88.35

488.35

488.3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44.34

244.34

244.3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622.32

1,622.32

1,622.3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22.32

1,622.32

1,622.3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28.53

528.53

528.53



2210202

提租补贴

757.15

757.15

757.15



2210203

购房补贴

336.64

336.64

336.64



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7,854.80

7,152.29

702.51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033.72

7,033.72


30101

基本工资

894.59

894.59


30102

津贴补贴

2,147.02

2,147.02


30103

奖金

1,338.11

1,338.11


30106

伙食补助费

62.64

62.6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88.35

488.35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44.34

244.34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74.88

274.88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38

21.38


30113

住房公积金

528.53

528.53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33.88

1,033.8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02.51


702.51

30201

办公费

22.00


22.00

30202

印刷费

10.00


10.00

30205

水费

5.00


5.00

30206

电费

60.00


60.00

30207

邮电费

10.00


10.00

30211

差旅费

80.00


80.00

30213

维修(护)费

28.00


28.00

30214

租赁费

1.00


1.00

30215

会议费

25.00


25.00

30216

培训费

55.90


55.90

30217

公务接待费

5.05


5.05

30218

专用材料费

1.00


1.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8.00


8.00

30226

劳务费

2.52


2.52

30227

委托业务费

1.00


1.00

30228

工会经费

42.77


42.77

30229

福利费

0.84


0.8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3.00


63.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9.56


159.5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1.87


121.8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8.57

118.57


30302

退休费

116.61

116.61


30305

生活补助

1.26

1.26


30309

奖励金

0.70

0.70


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8.05

0.00

63.00

0.00

63.00

5.05

25.00

55.90

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1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公开12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合计

702.5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02.51

30201

办公费

22.00

30202

印刷费

10.00

30205

水费

5.00

30206

电费

60.00

30207

邮电费

10.00

30211

差旅费

80.00

30213

维修(护)费

28.00

30214

租赁费

1.00

30215

会议费

25.00

30216

培训费

55.90

30217

公务接待费

5.05

30218

专用材料费

1.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8.00

30226

劳务费

2.52

30227

委托业务费

1.00

30228

工会经费

42.77

30229

福利费

0.84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3.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9.56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1.87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公开13表

政府采购支出表

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万元

采购品目大类

专项名称

经济科目

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资金来源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合计





1,034.03




1,034.03

货物





248.03




248.03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248.03




248.03


项目建设与维护费(2024-2026)

专用设备购置

热水器

分散采购

15.54




15.54


项目建设与维护费(2024-2026)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其他信息化设备

分散采购

218.00




218.00


通用资产购置(2024-2026)

办公设备购置

台式计算机

集中采购

7.00




7.00


通用资产购置(2024-2026)

办公设备购置

便携式计算机

集中采购

2.80




2.80


通用资产购置(2024-2026)

办公设备购置

A4黑白打印机

集中采购

2.64




2.64


通用资产购置(2024-2026)

办公设备购置

碎纸机

集中采购

0.30




0.30


通用资产购置(2024-2026)

办公设备购置

空调机

集中采购

0.50




0.50


通用资产购置(2024-2026)

办公设备购置

文件(图文)传真机

分散采购

0.30




0.30


通用资产购置(2024-2026)

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桌

集中采购

0.15




0.15


通用资产购置(2024-2026)

办公设备购置

文件柜

集中采购

0.20




0.20


通用资产购置(2024-2026)

办公设备购置

保密柜

集中采购

0.60




0.60

服务





786.00




786.00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786.00




786.00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印刷费

其他印刷服务

集中采购

10.00




10.00


其他单项定额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财产保险服务

集中采购

6.00




6.00


其他单项定额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集中采购

12.00




12.00


其他单项定额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集中采购

18.00




18.00


办公办案业务经费(2024-2026)

委托业务费

餐饮服务

集中采购

240.00




240.00


项目建设与维护费(2024-2026)

邮电费

邮政服务

分散采购

80.00




80.00


项目建设与维护费(2024-2026)

委托业务费

其他法律服务

分散采购

50.00




50.00


物业管理费(2024-2026)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服务

集中采购

124.00




124.00


物业管理费(2024-2026)

委托业务费

保安服务

分散采购

168.00




168.00


物业管理费(2024-2026)

委托业务费

餐饮服务

分散采购

78.00




78.00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363.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35.35万元,增长4.39%。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0,363.2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0,363.2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5.35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策性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0,363.2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0,363.25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8,008.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7.17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32.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18.27万元,增长42.4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62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9.91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10,363.25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0,363.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63.25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10,363.2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854.8万元,占75.79%;

项目支出2,508.45万元,占24.2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63.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5.35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36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5.35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499.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5.61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与拆分。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4.5万元,减少57.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与拆分。

3.法院(款)机关服务(项)支出4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万元,减少16.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物业管理费。

4.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支出49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5.96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5.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支出2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1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6.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支出262.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5万元,增长1,541.59%。主要原因是1、办公设备购置以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7.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6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0.82万元,增长65.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88.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4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性增长。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4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87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政策性增长。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28.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9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增长。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75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7.7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政策性增长以及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36.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38万元,减少38.79%。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政策性调整以及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85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5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70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6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5.35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85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5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70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8.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7万元,变动原因机关和事业单位汇总编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2.58%;公务接待费支出5.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和事业单位汇总编制“三公”经费。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和事业单位汇总编制“三公”经费。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和事业单位汇总编制“三公”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02.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44万元,减少3.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034.03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48.03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786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10,363.25万元;本单位共5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508.45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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