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企业破产协调联动机制第四次联席会议顺利召开


为有效发挥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切实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11月20日,泰州市破产审判府院联动第四次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峻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兵主持会议。



讲话中,沈峻峰副市长对全市破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强调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破产工作的重视,破产并非法院一家的工作任务,需要各家联动,政府及各部门在破产工作中应强化担当意识,发挥应有作用;强调维稳工作和破产进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避免出现只强调维稳导致破产进程搁置,产生超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情况,实现府院同频共振。

他还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企业破产处置是保护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二是聚焦关键环节,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全力做好资产处置、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各项工作;三是凝聚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勇于创新实践,确保府院联动机制高效运转。



孙辙院长就全年全市法院破产案件的特点及破产审判的具体做法进行总结,并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共新收企业实质性破产案件531件(不含公益强制清算案件267件),较去年增长56.18%;审结破产案件342件,逐步实现破产审判收结案动态良性循环。

他表示,2023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通过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水平、着重发挥破产重整功能、探索预重整运行机制、深化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建设等做法,有效推进僵尸企业清理、闲置资产盘活等难点工作,充分释放各类生产要素。



陈卫兵副院长对全市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从强化各部门联动支持、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着力解决影响企业破产进程涉及税务、征信、权证办理、资产处置等的实际问题、建立完善管理人评价体系、打击与破产相关刑事犯罪行为等方面对有待进一步研究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会上,泰兴市政府及海陵法院分别介绍了“府院联动”机制运行的成功经验。市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区)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总召集人、法院院长,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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