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举办全市法院重点领域“场景化”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办理专场


11月3日,泰州法院重点领域“场景化”培训第三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场在市中院大法庭举行。市中院民一庭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其他业务庭局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代表;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办理建设工程案件的部门负责人、从事建设工程案件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培训。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省高院民六庭副庭长刘悦梅,省高院民六庭三级高级法官吴艳,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涛,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冯金严,市中院民一庭庭长王军强,市中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周卫平,泰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袁艺,泰州市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马世敏担任培训评委。省人大代表姚永鹏,市人大代表张洪、柯泽林,市政协委员陈东,海陵区政协委员江波;特约监督员季翁、张彦哲、孙裴;市、区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律师、建筑企业代表等莅临监督指导。



本次培训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庭审调查、庭审小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培训内容,全流程、全要素还原审判业务场景,进一步增强培训的实景性、实战性、实效性。全市各基层法院选派一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的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及案例场景,适用独任审判方式进行现场应对。市中院民一庭部分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分别以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庭审对抗。



应对结束后,刘悦梅副庭长对参训干警的现场表现进行点评。她指出,泰州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场景化”培训是全省建工审判条线的首创,本次培训选取涉及合同效力、优先受偿权、工期、工程管理费等七个典型案例,通过七场“鲜活”的庭审,体现了泰州法院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官深厚的法学功底、稳健的庭审驾驭能力、敏捷的思辨能力、准确的语言组织能力以及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场培训既展示了水平,也凝聚了共识,有力推动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孙辙院长强调,通过“清单式”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重点工作的监督,主动接受检察院、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倒逼法官提升能力素养、改进司法作风。

孙辙院长指出,全市法院干警要学习运用“争点”审判法,通过实质化庭审解决“争点”问题;建筑企业要重视合规问题,法院也应承担起责任,深入建筑行业中,帮助建筑企业合规管理,从招投标、发包转包、采购、施工、融资、人员管理等方面规范企业行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监管机构和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防止当事人矛盾激化。



本场培训也得到了省、市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他们表示,此次培训是接受监督的创新举措,通过邀请建筑企业、律师代表现场观摩,充分展现了法官们在庭审中良好的综合素质,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满意度。



经过激烈角逐,靖江法院获得本场培训一等奖,高港法院、泰兴法院获得二等奖,姜堰法院、兴化法院、海陵法院、高新法院获得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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