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文化建设的守正与创新——基于司法传统与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融合实践
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泰州中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地方特色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推动新时代泰州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6个方面24项举措,构建具有司法特质、地域特色、时代特征的泰州法院文化体系,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一、守正:根植文化传统,传承司法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坚持从历史走向未来,从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中开拓前进,我们才能做好今天的事业。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的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泰州法院文化建设,注重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沃土,在此基础上融入城市特质和时代内涵,根深蒂固、继往开来。
(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底蕴。孔子提出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是我国古代“礼法合治”思想的基石。泰州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深度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自2022年以来,围绕婚丧嫁娶、水产养殖、农家乐、小区管理、生态保护等11个重点领域,帮助村居创制形式新颖、便于记忆、易于推广的村规民约23份,加强群众道德约束,激活基层组织自治活力,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
(二)汲取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中的智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找准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把法庭打造成区域性纠纷快速处理中心,基层社会治理司法保障中心,下沉审判力量,下沉工作重心,每个人民法庭原则上至少配备一个合议庭的员额法官和相应审判辅助人员,党员干警占比需达到2/3以上,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发生的一审普通民商事案件,75%以上由当地人民法庭管辖处理,通过巡回审理、送法下乡等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把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三)用幸福水城的城市文化浸润人心。泰州拥有中国鲜有的水城格局,孕育了泰州百姓闲适的生活方式和特有的文化习俗。泰州法院在家事审判中率先引入“善良风俗”原则,将地方传统习俗与法律规范相结合,如涉及婚约彩礼纠纷时,当地习俗认为“男方反悔不返还彩礼”,法院通过制定《婚约返还彩礼纠纷案件裁判规范意见》,结合地方习俗调整返还比例,加强案件调解力度,既尊重传统又维护法律权威;在处理“子孙桶”等涉及民俗的执行案件时,通过调解平衡法律与习俗矛盾,避免冲突升级,体现了司法对文化传统的包容。
二、创新:构建多元阵地,赋能司法实践
在守正基础上,泰州法院以创新思维拓展文化建设路径,通过制度、精神、物质、行为等载体的创新融合,构筑法院文化的精神内核,提振干警精气神、增强司法能力,实现“以文化人”的目标。
(一)优化政治学习制度持续凝心铸魂。将政治建设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通过“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三会一课”等载体,2024年两级法院举办读书班、专家辅导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讨论119场,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开展干警联学班,192名干警分批次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完整准确全面理解、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持续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以严格公正司法为基础,积极服务和促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举办特定仪式具象化呈现职业精神。在审判楼大厅入口处树立“法官尊荣墙”,张贴全体员额法官的个人简介、职业信条以及法袍照,每年的宪法日举行宪法宣誓活动,以及法官入额上墙、退额下墙仪式,向社会大众展示法官职业尊荣、宣示职业承诺、提示职业责任。举办“奋斗定义时光”退休干警荣休仪式,仪式中,全体干警重温退休干警工作历程,退休干警将佩戴多年的法徽赠予新入职干警,构建新老法官跨时空的对话,荣休仪式不仅是职业生涯的告别典礼,更成为司法精神的传承课堂,促进泰州法院司法事业的薪火相传,激励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奋进司法为民新征程。
(三)创新法官培训方式增强核心能力。创新法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采取“场景化”培训方式,将提升庭审解决问题能力作为核心目标,把案例剖析融入现场教学,让法官培训告别“坐而论道”,回归实务本身,在此基础上增加竞技性,切实提高参训学员的重视度、体验感和获得感。2022年以来开展审判执行重点领域“场景化”培训22场次,参训人员1600余人次,在强化业务能力训练的同时,注重法官政治能力、履职能力的提升,邀请23名检察官和204名律师参与同堂培训,各方依托案例脚本以各自真实身份同台“对抗”,推动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庭关系,提高庭审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实现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
(四)打造司法品牌提升工作影响力。注重提升法院工作影响力,实施以打造品牌为目标的“泰有影响”工程,推动工作成为亮点、亮点成为优势、优势成为品牌。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特色,在充分论证和研判的基础上,推出具有区域特色和部门辨识度的“泰法凤翎”等司法品牌30个,聚焦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系统提炼现有领先管用的经验做法,科学制定品牌建设规划,明确责任分工和阶段性目标,逐渐形成“一院一品牌”“一部门一品牌”的发展格局和“品牌引领、百花齐放”的良好氛围。
(五)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激活工作氛围。充分用好泰州法院出典型、出重大典型的氛围土壤,保留全国优秀法官王珏同志生前所在办公室原貌,留存其18本办案笔记和5本工作手记,被列入泰州市“铸魂之旅”红色教育精品线路。发挥王小莉、何芬、张鹏等全国模范法官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邀请先进典型参加事迹报告会、青年干警座谈会,常态化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等传帮带活动,先进典型定期与年轻干警进行互动交流,既为年轻干警提高工作质效传授实用妙招,也为年轻干警解决成长中的困惑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真正让“一个人”带动“一群人”。
(六)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塑造作风形象。组织全体干警专题学习党规党纪、职业行为规范等,将“修身、正行、务实、求真”明确为泰州法院司法作风新要求,教育引导干警廉洁用权、廉洁司法、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筑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强化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干警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旁听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庭审、开展“亲语连廉”清风讲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常态化开展智能审务督察、小切口专项督察,全面推行“三色清风卡”,累计发放关爱卡、提醒卡和警示卡50余张,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启示
泰州法院围绕文化建设做了积极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院文化的根植力、传播力、影响力仍然偏弱,通过文化软实力提振干警精气神、增强司法能力作用发挥还不够。
(一)泰州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物态载体建设偏多,精神内核建设偏少。倾心打造彰显法院文化底蕴的审判办公场所、“文化长廊”、“模范先锋馆”,定期举办特定仪式、制作微电影等文艺作品,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心在文化的载体和呈现方式上,有时将文化建设简单地等同于“上墙、上栏、上网”,对这些物质表现背后彰显的法治精神和主流价值关注较少,文化建设“以文化人”作用发挥的举措不多。
2.短期成果偏多,长期规划偏少。文化建设需要长期的积累和努力,法院文化的形成同样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就目前泰州法院文化建设来看,阶段性成果较多,而常态化机制和长期规划较少,大部分时候,法院文化建设的需求并非来自内部,而是源于外部,或因为节日活动要求、或因为现实考核需求,就如何构建本院的精神文化、达到何种目标少有明确的规定和计划。
3.呈现形式单一,个性策划不多。过分偏向“程式化”,建设方式集中于上级文件精神学习会,悬挂法律谚语、警示法言,或是播放一些宣传图画、设置一些宣传标语等等。在依托本地特色或挖掘本市城市精神,立足本院审判实际开展个性策划方面尝试不多,在打造兼具司法精神内核和泰州人文特色的法院文化方面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导致困境存在原因的深层透析
1.制约法院文化建设的客观因素
(1)成本高,法院文化建设的外部条件得不到满足。一方面,在人员配备上,存在缺口。法院文化建设的任务主要在综合部门,但综合部门“人少事杂”,没有人员专职负责文化建设。加之法院本身“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很难抽调专门的人员去研究这一课题。另一方面,没有专门的资金用于常态化的文化建设。无论是打造文化场馆、举办特定活动或拍摄微电影等文艺作品,都需要注入大量的资金,以拍摄微电影为例,一部成功作品从素材收集、脚本撰写、拍摄制作、后期剪辑、投放播出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法院“单打独斗”的资金投入模式当然无法达到院线电影“大制作”的效果,加之宣传、投放的范围有限,往往会陷入高投入、低回报的恶性循环,“以文化人”的影响力也难以实现。
(2)评估难,法院文化建设趋于“现实化”。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主要靠上级文件要求,考核也更多的是查看宣传标语的悬挂、活动举办台账等“墙面”和“纸面”上的东西。同时法院内部缺乏激励机制,难以适应文化建设的需要。基层法院表现尤为明显,基层法院处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前沿阵地,不少法院却并未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给文化建设带来一定影响,不少基层法院对于文化建设工作只是应付了事,同时相较于审判、党建等其他工作,法院文化建设更多的是亮点工程,而非达标的必要工作,加之资源的掣肘,法院文化建设也不得不“现实”起来。
2.制约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观因素
在司法资源供给相对不足的大前提下,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集中在处理繁琐而大量的案件上。实际操作过程中,业务部门分身乏术、自顾不暇,文化创建也常常是“综合部门重视、业务部门忽视”,甚至会出现精神塑造是“花瓶效应”、是“务虚工程”的错误观念,法院的主责主业就是完成审判执行任务,文化建设可有可无等错误认知。在这样的错误认知影响下,就会导致部分干警在建设过程当中,参与积极性不高,互动性不强,甚至出现抵触厌烦情绪、敷衍应付现象。
(三)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路径思考
文化无形,力量无限。一个法院的文化建设决定着一个法院全体干警的价值取向,支配着法院干警的行为选择,影响着法院司法职能的发挥,甚至影响法律的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若“没有法院群体观念上的深切认同,司法现代化的任何制度设计,……即使蕴涵着极其崇高的价值意旨,也不可能成为司法事业普遍的精神动力,最多成为被常人很难接受的圣旨”。
1.塑造法院人共同的精神气质。法院文化建设不仅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还要涵养“正派、文明、谦逊”的良好品格。例如,在院内风气方面,倡导“有正大不阿,不行私谒者,便以为不贤”的刚正不阿的人文理念,倡导“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的谦虚的人格精神;在庭审、待人方面,倡导不打断他人讲话,耐心倾听诉求的司法文明和司法温暖;在裁判过程中将德主刑辅、矜恤老幼妇残、以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天下无讼”等朴素的公平正义观纳入其中,以此来形成法院人独有的精神气质和内心共鸣。
2.发挥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制度是法院文化的载体之一,法院制定的各项制度,无论是规范干警行为的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或是审判工作制度流程,都应将法院的文化理念纳入其中,例如在人员考核中,应当体现公平正义的理念;在庭审制度、立案制度中,包含司法为民的理念,以此来实现通过各类制度“以文化人”的目标。同时要以制度的手段保障法院文化建设的传播,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规范干警的职业行为和日常行为,强化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和法治思维,使其做到审慎谦抑、公正严明。
3.细微处入手盘活有限资源。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可以呈现为更加生活化的方式。例如,可以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等制作为门禁卡封面、办公桌摆件等,让干警在平时的使用过程中潜移默化受到熏陶。相较于大型活动耗费人力、物力、精力较大,难以契合个性化的需求,法院文化活动的形式应跳出个体的约束,采用“小、快、灵”的方式,例如案件讨论会、读书沙龙等更加方便灵活的方式,来满足更多干警的需求。
总之,只有按照新的形势和需求对法院文化建设进行合理而有效的熔铸与淬炼,并使之与整个社会文化共荣共生,才能真正构建起先进的法院文化,为审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