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兴化法院“复合审判团队”经验做法获省委深改办肯定
近日,江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聚焦泰州兴化法院“复合团队”改革建设,将该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刊发推广,并报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泰州兴化法院立足基层实践,抓住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契机,打破传统以诉讼程序为划分的固有模式,创新构建“复合审判团队”新机制,将关联性较大的刑民商案件进行混编,交由同一个法官或合议庭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目标,通过深化改革来破难题、解新题,加快改革创新,推动任务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基层各类风险和矛盾。
“民事法官具备刑事思维,刑事法官具备民事思维,审理法官具备执行思维”为核心要素构建“复合团队”。实现审理类型案件、团队人员、息诉方式的“整合”。
团队突破传统刑民商条线限制,明确类案受案案由,避免了审判权限的交叉重叠和闲置浪费,节省了审理案件事实的时间,充分发挥了资源配置的优越性。团队法官主动适应改革需求,努力成为“全科医生”式法官,使得案件审理质效显著提升,试行以来共办结各类案件1121件,其中刑事类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5.68天,民事类29.7天,调撤率达49.8%。同时,案件裁判尺度得到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提供了更加标准化的司法产品,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显著提升。
“复合审判团队”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持续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法庭职能调整、司法服务延展等方面发力。在基层镇、村设立巡回审理点及诉讼服务点,每周定期到点开庭审案、调处矛盾以及指导基层民调组织开展工作,法官走出法庭,走进村居,将审判执行工作前移。年均诉前化解各类矛盾700多起,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乡村,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局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4月,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最高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先后来到泰州兴化法院专题调研改革工作,高度肯定了泰州法院敢想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对“复合团队”建设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同时希望将“复合团队”这一特色亮点工作扎实开展,做强做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品牌,为司法改革提供有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