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法院工作报告
泰州市五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15)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7日在泰州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服务泰州发展与稳定大局为己任,以“全省争一流、全国有影响”为标杆,主动作为、认真作为、善于作为、全面作为,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进展。全年共受理案件116528件,审执结87659件,同比分别上升15.6%和5.5%;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7490件,审执结6202件,同比分别上升8.5%和7.4%。“六访六助”司法护企专项行动、院领导实质化办案等12项工作在全省、全国推广,得到泰州市委和上级法院领导16次批示肯定;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王珏等一批先进典型,全市法院22个集体6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中院信息化建设和民一庭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一、紧扣泰州稳定发展,服务大局积极作为
依法履行审判和执行职能,全力服务泰州发展大局。
——“高起点”助推“四个关键突破”。率先出台《泰州法院发挥“法治基石”功能 全力促进我市“四个关键突破”提质增效的工作意见》,并狠抓各项举措的推进落实,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主动策应扬子江城市群中部崛起,为涉重点项目案件开辟司法绿色通道,为春晖路北延、凤城河西仓桥西南地块等重点工程提供快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出台司法助推“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涉土地资源、环境保护案件460件,裁定拆除非法占地违章建筑30余万平方米,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查处污染环境案件125件、罚款1200余万元。公开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积极服务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努力让泰州的水更清、天更蓝、景更美。
——“高质效”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开展“六访六助”司法护企专项行动,全市490名法官走访骨干企业、创新企业、困难企业等六大类企业869家。帮助企业排查纠纷356个,为企业宣讲法律688次,解决涉案标的额8.9亿元,受益职工达23600余人,受助企业满意度为96.3%,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和广泛赞誉,省高院和市委主要领导分别批示肯定。全力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运用兼并重组、清算重整等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进东方重工等破产企业的重整和清算。靖江法院相关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称赞。
——“高标准”助推泰州金融改革。主动对接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试验区工作,迅速制定18条司法保障工作意见,形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困境及法治化解问题研究》等调研报告,在全省率先成立金融及破产案件审判庭,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全年共审结金融借款、互联网金融等案件3856件,为当事人收回金融债权6.3亿元。成立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库,确定78人为泰州法院金融专业陪审员。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共执结案件1915件。我市金融审判新机制被省金融办作为“泰州经验”向全省推广,得到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批示肯定。
二、紧扣公平正义实现,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继续坚持“法院履职,办案为上;法官办案,质量为上”的理念,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
——在促进平安泰州建设上有新作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4216件,判处罪犯5163人。依法审结朱柏江父子故意杀人案、付明伟抢劫案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65件,对226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开展“远离毒害·法佑凤城”活动,依法审结毒品案件108件,有效震慑犯罪。主动策应反腐倡廉工作大局,审结泰州市高教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左有民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87件109人。强化职务犯罪预防,配合市纪委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接受廉政教育。加大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犯罪惩治力度,组织集中宣判,发放宣传手册,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依法对4名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罪刑法定、科学量刑。
——在依法保障民生发展上有新作为。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27899件。加大对劳动者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障、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764件,追回农民工工资7868万元。倡导诚信经营,保护交易安全,妥善审结因房价上涨、限购限贷引发的故意违约等涉房地产案件640件。依法审理“互联网+”背景下引发的网络购物、网络侵权等新类型纠纷案件32件。审结“东劲”蓄电池注册商标维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70件,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年报和十大典型案例,加大对创新型经济的司法保障力度。妥善审理涉军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支持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改革,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38件,切实以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维护泰州良好的开放形象。
——在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上有新作为。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245件,审结1882件,同比分别上升17.8%和9.5%。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案件撤诉率为18.9%。加强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71件,占结案总数5.5%。继续深化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改革,推动行政审判机制长效发展。走进行政机关举办法律讲座80余次,发出司法建议28条,为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法治环境、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作出应有贡献。强化涉诉信访化解,去年全国“两会”及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泰州法院是全省唯一实现信访“零登记”的法院。圆满完成驻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信访值大班任务,得到最高法院表扬和市委主要领导肯定。
三、紧扣创新创优推进,司法改革蹄疾步稳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效推进法院工作。
——狠抓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去年33名法官经过遴选增补入额,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员额法官363名,占中央政法编制数的36.6%。全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充分还权于员额法官,完善法官业绩评价、审判责任追究等制度,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司法责任制基本建立。在法官数减少而案件数上升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办案任务,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调解率、改判发回率等指标全省靠前。
——狠抓院庭长实质化办案的落实。院庭长真办案、实办案成常态。在全国法院首创院领导“每月固定办案周、行政履职AB角”等实质化办案举措,院领导亲自阅卷、主持庭审、撰写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法制日报》重要版面进行了报道。院庭长办大案、办难案成常态。院庭长立足于办品牌案,带头审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善于在办大要案中提炼裁判规则,更好地指导审判工作。院庭长多办案、快办案成常态。去年全市法院232名院庭长共审结案件42648件,占结案总数的48.7%。
——狠抓执行机制改革的落实。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市“两办”出台文件保障工作推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全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全年共执结案件2405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1.6亿元。突出执行强制性,开展“春雷”“飓风”集中执行行动223次,扣押车辆69辆,拘传745人,拘留586人,限制出境23人,限制高消费527人。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6139名。多家媒体对集中执行进行直播报道,网络点击率达20余万次。兴化、泰兴等法院还采用夜间蹲守、凌晨执行等措施,效果良好。突出执行规范性,设立执行裁判庭,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全景式”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质效得到有效提升,相关做法得到省高院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四、紧扣民生福祉增强,司法惠民尽职尽责
着力推进司法惠民,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着力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开通网上立案和异地立案司法服务系统,降低群众诉讼成本。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来访88460人次,网络平台服务群众8350人次,12368声讯电话接听来电7156人次。深入社区街道、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6734次,兴化法院“水上巡回法庭”、医药高新区法院“王芸巡回法庭”等特色品牌受到群众高度评价。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368万元,缓减免诉讼费2370万元,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着力打造惠民司法“升级版”。新设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推出“136”泰州审判模式,在全省产生较好反响。妥善审理离婚、赡养等家事案件7863件,推进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遏制家庭暴力。强化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编发老年人法律维权“红宝书”,开展巡回审判上门服务,帮扶弱势群体。海陵、高港法院多元化解家事纠纷的做法分别被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法院报》予以报道。坚持推进司法网拍及“零佣金”做法,共上网拍卖涉案资产1617次,成交608件,成交金额10.2亿元,既提升了拍品的溢价,又为买受人节省拍卖佣金5000万元。法官忙了,当事人笑了,社会评价好了。
——着力打造司法公开“升级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一年来,共向当事人推送诉讼服务信息13.5万条,网络直播庭审23936次,网上发布裁判文书45016篇,召开新闻发布会32场。通过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多种途径,实时向社会提供详尽权威的司法信息,共推送微信3218条,微博发帖6541条。既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充分满足多元化司法需求,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注重司法形象、优化司法效果。
五、紧扣“司法产品”做优,基层基础不断强化
坚持重心下移,全面提升基层办案质量与司法公信。
——以司法标准化为目标,统一执法尺度。强化类案统一。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多发型案件,市中院通过编发指导内刊、发布典型案例、组织业务研讨等方式,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纠纷处理上形成类案的司法裁判规则,从而使司法改革放权后各法官的裁判尺度相对统一。强化上下统一。建立市中院院庭长挂钩联系基层制度,加强对共性问题的法律指导,防范同案不同判的行为发生。强化内外统一。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强化刑事案件定性、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协调配合,稳、准、狠地惩治犯罪。市中院和姜堰法院分别出台职务犯罪、危险驾驶等案件的裁判指引,取得良好效果。
——以办案精致化为要求,注重办案效果。注重程序公正。对内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外推进多元化解,着力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困难。兴化、泰兴法院优化审判资源,组建专门团队,分别审理复杂和简易案件,结案数量和审判效率大幅提升,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和推广。注重庭审规范。及时更新审判理念,全面推行庭审实质化,让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利,努力以精致的办案流程使裁判结果为当事人和公众接受与认可。去年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9%。注重案结事了。不断提升基层法官调解能力和艺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去年30173件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55.2%,调解率高了,上诉率、信访率大幅度下降。
——以监督多元化为关键,提升司法公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25人次参与、见证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法院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18件,其中改判7件。积极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完善参审机制,保障参审权利,强化经费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4988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正为民司法。
六、紧扣素能强警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政治建警、业务强警和从严治警,强化法院队伍建设。
——重抓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第一时间向法院干警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学深、悟透、善为”上下功夫、出成绩。扎实开展“忠诚、担当、公正、清廉”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干警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培训,提升队伍凝聚力。善于运用正反典型弘扬正气、鞭策后进,提高觉悟、打造“铁军”。
——强抓司法能力建设。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邀请最高法院、南京师范大学的专家教授来泰授课,共举办法治大讲堂、法官大学堂、道德讲堂等各类培训62期3290人次。加强青年干警培养,通过实施法官导师制、一对一传帮带、多岗位锻炼等措施,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强化岗位大练兵,开展员额法官案件大评议、司法警察岗位能力竞赛、书记员业务技能比赛等活动,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审判理论研究,60余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3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分获二、三等奖,市中院连续四年获得全省法院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奖。
——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纪律作风集中教育专项行动,开展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干警说廉、家属助廉”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勤政廉政氛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以及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开展审务督察5次,发布审务督察通报5期,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配合省高院巡查组做好司法巡查工作,确保巡查取得实效。主动适应纪检体制改革,自觉接受纪检派驻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这得益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服务创新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仍需持续发力,司法责任制改革举措有待进一步完善,“专家型”法官、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智慧法院”建设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扎实开展“司法改革深化年”活动,全力助推我市“四个关键突破”提质增效,为“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着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带来的问题。
二是狠抓服务大局的工作推进。我们将深入贯彻市委“四个关键突破”决策部署,主动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审理涉及创新驱动的各类案件,推进化解过剩产能,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引导作用,依法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服务泰州绿色生态经济发展。
三是狠抓执法办案的公正高效。注重依法办案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强化社会公众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切实提升泰州法治核心竞争力。加强与市监察委和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严厉惩治贪污腐败。妥善审理涉医疗、社保、教育、环境的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注重行政诉讼的监督与规范相统一,深化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促进依法行政。注重强力执行与规范执行相统一,铁腕推进执行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
四是狠抓司法改革的深化完善。抓好司法责任制配套措施的研究与落实,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抓好审判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抓好信息化的应用,坚持以群众需求、法官需求、决策需求为导向,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抓好审判管理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诉调对接,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狠抓惠民司法的落地生根。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惠民中心,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注重利用市场化、集约化等手段,提高司法辅助事务办理质量与效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宽司法救助范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解决基层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接受群众监督,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是狠抓队伍建设的提档升级。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开展专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强化政治建警的力度和举措。开展“业务大培训、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着力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坚持走“内涵式”发展之路,使泰州法院的发展根基日趋巩固和加强。加强年轻干警培养,注重各年龄段干部使用。不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从严治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从优待警的力度,让干警更有归属感、融入感,使法院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推进新时代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此项改革的重点是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委会制度,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5页第17行
2.每月固定办案周、行政履职AB角:是指办案的院领导每月确定一周为“固定办案周”,办案周内原则上该领导仅从事办案,组织活动、开会等其他行政事务交由与其构成“履职AB角”的其他院领导代行。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1行
3.“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指运用保险产品和服务,减轻申请执行人经济负担,拓宽悬赏公告的发布范围,有利于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破解执行难题。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18行
4.“全景式”执行裁定书:是指将在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执行措施、财产处置等行为进行全程、全景留痕记载的执行裁定书。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19行
5.“136”泰州审判模式:是指在少年及家事审判中,紧紧围绕“一个指导思想”,开展“护航学子、法润青春”“情法交融、法佑港湾”“尊爱皓首、法暖夕阳”三大专项行动、实施六大工作举措,即开通一条无障碍、全天候的维权诉讼热线,设置一条快节奏、高效率的绿色维权通道,公布一个大众化、通俗化的微信公众号,打造一个系统化、信息化的法治大讲堂,构建一套多载体、全方位的帮扶帮教系统,建设一方高质态、高品位的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的前沿阵地。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10行
6.审务督察:是指人民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
——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第10页第18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