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召开
8月28日上午,泰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全市法院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昌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重要节点,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战略考量,也是推动建设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政治任务,同时也是适应黑恶犯罪新变化、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现实需要。当前,黑恶势力犯罪隐蔽性、组织性增强,向网络空间渗透蔓延的趋势明显,一些行业领域乱象尚未彻底根除。全市法院要认清形势、直面挑战,把专项斗争融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大局,以实实在在的打击整治成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安全感更有保障。
会议强调,要坚持高位推动,及时调整完善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一把手”负总责,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要坚持法治思维,重点打击整治利用网络平台实施非法放贷、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等新型黑恶势力和“软暴力”犯罪,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命脉。要坚持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加强纪法协同,推动“打伞破网”“一案三查”落到实处。要坚持协同观念,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配合,针对行业乱象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营造对黑恶违法犯罪“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努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红梅主持会议并传达中央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全俊传达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工作要求。市中院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刑事审判部门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各基层法院院长、有关工作分管院领导、刑庭庭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