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举办全国法院第37届学术论文动员会暨第三期“泰有范例”研习课堂

5月9日下午,市中院举办全国法院第37届学术论文动员会暨第三期“泰有范例”研习课堂,就全市法院学术论文征集进行动员部署,并就论文选题、写作进行交流研讨。市中院副院长殷继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法院调研骨干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会议。

殷继东副院长强调,通过学术讨论会展示出的应用法学研究水平,是法院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要用好年度学术讨论会平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真正发挥应用法学研究价值,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领好题”。充分认识学术讨论工作是展现法院软实力的重要窗口,充分认识学术讨论工作是促进执法办案的重要抓手,充分认识学术讨论工作是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平台,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要理论联系实际,以更准眼光“选好题”。选题价值直接决定了论文价值。要紧扣中心议题、坚持实践导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学术服务实践的初心,努力推动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深度融合。

要加强组织协调,以更好保障“写好题”。组织保障是提升学术论文质量的重要基础。要强化选题统筹、细化过程跟踪、提供资源支持,集中智慧确定具有较高理论和实践价值的选题,尽可能在每个关键节点为论文作者把方向、解难题、促提升,创造条件为论文作者参与学术讨论提供支持帮助。

要推动成果转化,以更实作风“用好题”。学术讨论会的论文是应用法学研究、实践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是最终目标。要做好成果提炼、拓宽转化渠道,适时将论文成果有针对性地转化成案例分析、课题调研报告、司法建议、问题建议信息等,促进真正解决司法实践问题。

动员会上,开展了第三期“泰有范例”研习课堂。曾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的靖江法院吴丹、医药高新区法院肖云璐两位同志,就论文写作历程、经验等进行了分享。市中院研究室负责同志进一步明确学术论文组织流程、征集要求及注意事项,就论文选题、撰写方法作了辅导。

“泰有范例”研习课堂是市中院“泰法”微观察品牌打造工作的重要部分,通过在实际工作中适时开展对优秀调研成果、调研思路方法等集中研习,促进增强干警调研能力水平,提升完善调研成果质量,更好服务领导决策、审判执行,为司法工作提供坚实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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