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应该如何发?泰州中院这样做!――市中院召开运用保险方式化解旅游经营风险座谈会
2024年4月2日,为延伸审判职能,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市中院组织召开了“运用保险工具预防化解旅游产业经营风险”座谈会。市文化广电与旅游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市文旅集团、市应急管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机构的受邀代表和市中院民四庭、研究室、民二庭法官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市中院法官介绍了制作司法建议的初步想法,对泰州法院涉旅游产业侵权纠纷典型案例进行了解剖,就文旅保险市场渗透率不够深、旅游产品线拓展尚存不足、统筹发展与安全还不够等问题,从现代化治理、法治化保障角度进行了探讨。与会代表就我市旅游产业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文旅与保险融合发展、旅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等问题献言献策。
市文化广电与旅游局代表认为,要建议保险行业在保障行业主体和游客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文旅产业作为我市大健康产业的重要支柱,目前我市旅游业发展态势向优向好,但涉及旅游业的保险存在保险产品类型单一的问题要予以关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泰州监管分局代表认为,要建议旅游企业提高保险意识,主动运用保险工具预防化解经营风险;相关部门应督促保险企业提升服务产品、定制个性化保障方案,为旅行企业进行风险减量,保险机构应积极开发旅行服务质量保证险、旅游中断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新险种,促进其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目前泰州地区涉及旅游行业的保险主要有企业财产损失险、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承运人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和意外险等险种类型,随着旅游行业持续升温,需要在保险上有更多投入。
市应急管理局代表认为,要建议行业主管单位在旅游行业安全检查时把保险投保情况纳入检查范围,改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对连续多年没有发生事故的主体,进入“白名单”,可在减少检查次数、评优评先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方面给予肯定,力求保险服务与旅游产业发展相适应,确保旅游行业安全风险能够有效管控。
市中院有关部门将认真研究与会代表提出的建议,对司法建议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力争制作出质量高、针对性强的优秀司法建议,为泰州打造“健康名城”,增强旅游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提供优质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