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研究工作会议


4月23日,泰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研究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中央、上级法院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全面分析去年司法研究工作成绩和不足,系统部署推进今年司法研究工作。市中院副院长殷继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市中院研究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前,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昌顺对全市法院司法研究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去年全市法院司法研究工作取得的成绩。批示强调,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到调查研究是事关审判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人民法院解决问题、改革创新和提升能力的重要手段,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树牢“大事难事皆需调查研究、也必须调查研究”的理念,持续、深入、常态化开展司法研究工作。批示要求,加强司法研究工作组织统筹,进一步完善“工研融合”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强化沟通衔接、协同配合,广泛组织、鼓励广大干警参与审判理论研究工作,持续培育和打造更多专家型法官、更有影响力的审判品牌。

会上,市中院研究室副主任邢晔源宣读了杨昌顺院长批示要求,研究室主任方明航通报了全市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条线工作情况。靖江法院、医药高新区法院、高港法院、姜堰法院以及市中院执行局作为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围绕学术论文组织、重点课题研究和信息采编等工作交流经验。各基层法院分析了当前工作短板弱项,提出了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思路举措,并对市中院司法研究组织统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树牢理念、强化认识,推动工作纵深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强化调查研究部署要求,强化全员意识,把司法研究作为增强能力、解决问题、改革创新的基础性工作抓牢抓实,作为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抓牢抓实。要树牢“大事难事皆需调查研究、也必须调查研究”理念,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找司法研究切入点,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树牢“调查研究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理念,将司法研究作为掌握案件办理正确高效办法的基本手段,充分激发干警积极参与司法研究工作热情,让司法研究起源于司法实践中的困惑,又最终帮助理解和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会议强调,抓实重点、做优常规,持续提升主责主业质效。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把数量关和质量关,广泛发动法官及法官助理推荐案例、编写高质量案例。要抓实抓好信息、改革案例工作,主动“走出办公室”,聚焦中心大局、主责主业和基层一线采编有价值的信息和改革案例。要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领域各类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形成高质量司法建议,确保数量达标、力争反馈率100%。要把学术论文、调研课题研究作为推进审判执行年度重难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发动年轻干警和调研骨干积极参与,抓好重点选题跟踪指导和培育。要激励干警围绕司法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提出好问题,答疑专家要答好疑,积极打造有影响力咨询答疑。

会议要求,健全机制、关心关爱,打造高效组织保障体系。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落实省法院调研“一号文件”,全面推行“微调研、微写作”制度,发挥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引导功能,组建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推动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研究室规划协调、各部门既分工负责又配合协作的大调研工作格局。要加强调研队伍建设,职能部门有条件选优配强的坚决配置到位,强化资源力量统筹使用,常态化推动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审判业务部门之间挂职跟班交流,全面培育专兼职调研队伍。要关心关爱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规划好梯队建设和优秀人员培育流动,对于业绩突出、工作扎实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要积极争取入额、晋职晋级。

会议结束后,还召开了全市法院研究室(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市中院研究室全体人员和各基层法院研究室(办公室)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了省法院研究室2024年工作要点和综合考评体系要求,围绕当前案例库、司法建议、法答网、学术论文等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落实要求及存在的短板弱项深入交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杨昌顺院长批示要求和本次会议各项任务落实思路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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