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最严格”理念 保护“老字号”品牌——泰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再发力

在第22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今天上午,市中院召开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泰州法院2021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富贵,民三庭庭长王小莉、副庭长周红梅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新闻办主任于波主持。

自2013年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来,泰州法院已连续十年向社会公开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21年,泰州法院始终坚持知识产权最严格司法保护理念,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58件,同比增长38.64%;审结780件,同比增长45.79%。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商标、著作权维权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业态、新类型案件有所增加和刑事案件审理难度不断提升等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中学习时曾提到,要‘及时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道出了传统文化在知识产权战略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据陈富贵副院长介绍,泰州法院紧扣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开展“老字号·新光芒”主题活动。老字号承载着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不可估量的无形价值,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泰州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有31家老字号,其中超百年的老字号就有20个,超两百年的老字号有5个,但通过了解,全市老字号企业的经营状况却喜忧参半,有企业蒸蒸日上,也有企业举步维艰。

为此,泰州法院成立课题组,下沉辖区内老字号企业,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文献研究、实地走访等方法,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研老字号保护状况,着力破解本地老字号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应用能力不足、保护能力偏弱、诉讼能力缺乏等问题。通过搭建“法企连心桥”、发布“微抖音知产小百科”、送法上门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提升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同时,泰州法院注重在司法保护上发力,依法加大赔偿力度,首次对4起侵权故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的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全年共处罚被告人100人,被告单位4家, 追缴违法所得1185.7万元,判处罚金2329万元。坚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原则,全年共发出保全裁定和调查令38份;注重多元化解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达43.94%,审理中调撤率达55.4%。

在服务大局上发力,泰州法院创新性建立了重点医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发布《泰州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相关新闻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简报》《江苏法院简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收录与报道,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荣获全市“政法工作创新一等奖”;建立泰州市大健康产业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多篇案例、学术论文、裁判文书获全国、省级荣誉。

会上,王小莉庭长和周红梅副庭长分别对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进行了介绍,其中发布的“诋毁兴化大闸蟹商誉被判赔偿案”入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江苏研究基地第二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并被评为江苏省政法系统2021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相关人员还就泰州法院制定并开展的“老字号·新光芒”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地理标志的保护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江苏广电等媒体应邀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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