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 守望幸福生活

6月23日上午,市中院召开“防范非法集资 守望幸福生活”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结非法集资类案件情况,讲解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纪阿林,市中院刑二庭庭长全俊,副庭长吴晓蓉参加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影响范围广、涉及人员多,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国家经济安全、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表现为案件标的额普遍较高,涉案损失大部分难以挽回,集资参与人中老年人占很大比例,潜在关联案件较多,涉及领域广泛,手法变异、欺骗性强。

会上,纪阿林通报了过去三年全市两级法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共审理案件129件234人,集资诈骗案审理9件10人。收案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形势比较严峻。此类案件高发,主要是因为许多普通群众投资愿望强烈,但防范意识薄弱,相关金融法律知识和风险意识欠缺。一是存在侥幸心理,渴望短时间致富;二是盲从性大,尤其体现在非法集资犯罪中,一旦周围有人参与,便认为风险降低,从而缺乏识别风险的能力;三是法治意识淡薄,明知某些行为如高利借贷、传销等可能是不合法的,仍然参与。

纪阿林建议社会公众要提高防骗意识,提升防范能力,克服贪利心理,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所谓“高回报、保本金、低门槛”“钱生钱、利滚利”等诱惑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理性选择投理财渠道,保住手中的血汗钱、养老钱。遇到非法集资套路要保持头脑清醒和理性判断,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司法机关举报。

吴晓蓉则详细讲解了防范非法集资10种情形,介绍了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会上,纪阿林、全俊、吴晓蓉还就近年来国家在立法层面针对打击非法集资有哪些新的规定,非法集资参与人的资金如何“拿回头”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新华日报、江苏经济报、江苏广电、泰州电视台、泰州报业传媒等媒体应邀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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