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4年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安排,现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17:30
2、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楼710室(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2号)
3、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考生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的相关信息纸质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双向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自行打印并签字);
④现为江苏省内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请务必提供离职证明相关材料。
4、其他要求
①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填写《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②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视为放弃,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4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