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具体名单见下表)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等证明资料原件,于2023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7:40分前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大门传达室集中,参加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面试。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岗位。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6日
上一篇: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接待日值班表(2023年7月-2023年8月)
下一篇: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公开开庭告示(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