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姜堰法院“艳雯芳”家事驿站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为展现泰州女性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凝聚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的巾帼力量,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3月5日,“巾帼绽芳华”泰州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6周年主题活动举行。市委书记姜冬冬出席活动,并为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姜堰法院“艳雯芳”家事驿站颁发荣誉证书。

2020年,姜堰法院开发区法庭成立“艳雯芳”家事驿站,三名核心成员为员额法官穆艳、法官助理王雯、书记员卞芳芳。近年来,驿站规模日益壮大,现有志愿者40人,其中女性占比超过85%。驿站坚持践行“先走一步防风险、多走一步解纷争、快走一步提质效”三步工作法,注重念好“育”“调”“和”三字经,倾力保护妇女儿童及老年人权益,先后获评泰州市“三八红旗集体”“普法志愿服务组织之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让爱回家”案例成功入选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育”字打底,将常态化普法做实做深。秉承“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一样重要”的理念,注重“家风文化”建设,向辖区选派法治村主任25名,选择“国际家庭日”、“妇女节”、“重阳节”等关键节点,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讲好法治故事,涵养良善家风、乡风、民风。向全区中小学选派法治副校长17名,以普法宣传为核心,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80余次,覆盖学生20余万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成材的良好司法环境。

“调”字发力,把多元化解纷建强建优。联合司法行政、民政、综治等部门,针对家事纠纷中常见的情感矛盾、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运用“情绪疏导、视频教育、亲情规劝、社会介入”等方法,提供“法律+心理”双轨服务,构建多元化解纷新格局。打造“家事调解室”,通过“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等灵活方式,营造轻松氛围中,推动纠纷从“对抗”转向“和解”。截至目前,驿站累计调解家事纠纷300余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和”字引领,让人性化审理见行见效。持续深化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融合发展。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引入家事调查员、心理辅导师,帮助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教育不当或监护失职,刚性推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与《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联合辖区中小学常态化开设“家长课堂”,让“依法带娃”成为常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定期对赡养、抚养等案件进行回访,对困境家庭、困境儿童,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联动社会慈善力量,帮助解决燃眉之急,传递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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