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法官协会于2004年2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三万元,批准登记单位为泰州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住所在泰州市凤凰东路52号。法定代表人:叶志军。业务范围:法制宣传、服务咨询,业务培训、学术交流。
上一篇: 向“新”而行 以“质”致远 泰州法院春训“充电”赋能强能力转作风
下一篇: 2021年市中院先进典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