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总结会议

1月4日上午,市中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总结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发改委信用处处长高茹代表市发改委(信用办)参加会议并发言,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孙金录作1+4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会议由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旭主持。

会上,宋亚平副院长就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新要求,他强调,一是要继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各家法院要深刻理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持之以恒地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真正把“暖企”“助企”“护企”“惠企”“安企”做深做实。二是要继续“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执行工作。首先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力提升执行质效指标;其次,执行局领导需要具有全局视野和系统思维,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管理水平;最后,执行干警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包括执行务实能力、执行理论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要继续做出效果、做强品牌、做大影响。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断创新性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对拒执犯罪案件的办理力度,畅通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拒执犯罪案件能够“移得出、立得了、诉得成”,扩大泰州执行工作的影响力,形成特色品牌。

高茹处长表示,市中院通过加快推进“执转破”案件的办理,实现了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着力推动“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关工作,并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形成了适合本地区的路径和方法,在相关工作上取得了实效,为全市企业信用治理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总体任务和目标完成贡献了司法力量,她代表市发改委(信用办)对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中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并对取得的成绩予以祝贺。

孙金录局长从全面规范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全力提升“执转破”工作成效、全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助企纾困力度、全力实现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目标、全面化解涉执信访突出问题五个方面总结了全市法院在1+4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效,指出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市中院教育培训处处长黄方林宣读了关于对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案例的表扬决定。高新法院执行局、海陵法院执行局、泰兴法院执行局依次作交流发言。

本次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设主会场,各市(区)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各市(区)人民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局长、执行局中层以上干部及受表扬先进个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1+4专项行动成效

2022年以来,泰州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1、全面规范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全市法院共计纳入专项活动失信企业2380家,吊销企业895家,共涉及案件9172件。同时屏蔽案件8873件,有2610家企业彻底退出失信名单,屏蔽案件数量和企业信用修复数量全省排名均靠前。

2、全力提升“执转破”工作成效。全市法院树立“企业被执行人无终本”的理念,以助企行动通畅市场主体退出和重生。全市法院共计移送破产审查企业366家,涉及执行案件2886件,涉及债权总金额73.45亿元,已立案审查348件,已宣告破产146件。

3、全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助企纾困力度。市中院制定出台《执行案件标准化流程指引》,常态化组织涉企业、涉民生、涉金融等集中执行行动;建成全市执行查封财产监控平台,推广应用物联网电子封条、物联网称重系统、物联网财产监管系统。

4、全力实现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目标。市中院对尚有未结党政机关案件的泰兴、兴化两地区,进行专项督查,联合市信用办、当地党政机关召开协调会,除1件案件因其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报请省院审批中,其他涉党政机关案件已全部执结。

5、全面化解涉执信访突出问题。市中院制定《涉执信访办理流程规范化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执行信访接待及案件的办理流程,实质性地解决执行信访案件。同时全面系统排查评估,建立健全风险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做到全覆盖、无盲区、零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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