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

2024年1月15日下午,泰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任命杨昌顺同志为市中院副院长,并决定其代理市中院院长职务。



杨昌顺同志表示,作为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既感到十分光荣,也倍感责任重大。在今后工作中,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泰州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泰州发展。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泰州发展与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开展,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深入贯彻市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权益,积极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武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提升泰州人民的司法获得感;四是锤炼过硬队伍,奋力创造一流业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带领全院干警强化争先意识,推进法院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不断深化创新,推动泰州法院新发展、新进步,以优异的司法业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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