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在泰州召开


10月16日至17日,泰州中院、泰州检察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在泰州召开。省法院审委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马荣,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德平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全省三级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律师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孔德平指出,案例是最鲜活的法治教科书,未来的竞争不仅是经济、科技等“硬实力”的竞技,更是良法善治“软环境”的较量。泰州政法机关要借助本次学术年会,与各界人士共同探讨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更好地为泰州案例法学研究工作“把脉问诊”,助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李爱君强调,好的案例,在推动司法理念转变、总结工作方法、统一司法标准、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乃至在讲好法治故事、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政法工作和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并深入加强案例研究工作,有效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马荣强调,法律因应用而展示社会实践价值,法学因应用而获得生命力,加强案例法学研究是诠释法治精神、传承司法文明、丰富法治文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路径。全省法院要积极构建案例生成、研究、应用、交流机制,扎实做好各类典型案例遴选培育、编报推荐工作,完善案例指导工作机制建设,提高法官案例应用意识和能力,为推动江苏案例法学研究和案例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旨演讲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信息部主任石磊,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敏洁,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周振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海涛围绕“案例价值与法治建设”这一主题,分别从不同角度,作了精彩的专题报告。


论坛研讨环节,与会代表分别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融入司法相关问题研究、指导性案例研究”“类案检索方法与案例适用规则研究、司法建议制度研究”“公益诉讼案例研究、检察监督案例研究”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案例研究网络犯罪与‘帮信罪’类案适用研究”等四个专题展开讨论,来自法院、检察院、高校和律师事务所等32位作者代表作了主旨发言,16位嘉宾进行了与谈评议,碰撞出富有启发性与探索性的学术火花。



会议还宣读了本次年会获奖论文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泰州法院系统6篇文章获奖,其中1篇一等奖,4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

2023年省案例法学研究会获奖论文名单

泰州法院

一等奖(共10名)

方明航(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裁判中在先案例的隐性运用及其偏差控制》

二等奖(共20名)

林  夏、田志成(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从“共同治理”到“社会治理共同体”: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检视与优化》

方  琴(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检视与突破——以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为视角》

全  俊、蔡  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型网络犯罪刑事司法碎片化现状检视与规制路径》

李霖、邢晔源(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果导向裁判的适用困境与消解路径》

三等奖(共30名)

王力(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参与刑事合规的逻辑进路与具体路径——以审判阶段“涉企合规第一案”为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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