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胡仕浩一行在泰州调研产权司法保护和审判监督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胡仕浩一行,在省法院副院长韦瑞瑾的陪同下,莅临泰州中院就产权司法保护专题调研暨审判监督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与泰州、宿迁、盐城、扬州、淮安、连云港中院等审监庭负责人进行座谈。泰州中院院长孙辙陪同并出席调研会。调研会上,各中院审监庭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审判督监工作开展情况,对审判监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以及在企业产权司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入讨论。

胡仕浩庭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法院要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监庭法官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敢作为,善作为。要充分认识依法纠错就是厚植为民情怀的最好体现。要用历史的眼光结合当前形势看待问题,全面、深入了解市场经济行为,特别是一些新兴领域的市场经济行为,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要通过纠正民营企业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弘扬诚信经营的价值观和风气,引导民营企业顺应市场发展,依法合规经营,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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