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暨人民法庭纠纷快速处理工作现场推进会
8月2日下午,泰州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暨人民法庭纠纷快速处理工作现场推进会。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市政协委员,泰州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冯金严主持会议。
孙辙院长在讲话中强调,案件繁简分流和人民法庭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密切相关,要提升繁简分流对审判工作全局的牵引力,促进案件“快慢分道、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落实好《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人民法庭纠纷快处中心的实施意见》,有力推进“人民法庭功能实质化、纠纷处理快速化”目标实现,将人民法庭纠纷快速处理中心工作作为繁简分流在泰州法院落地的重要抓手,并就如何落实繁简分流和法庭建设工作谈了三点看法。
一、为什么要抓繁简分流工作。一方面法院案件总量年年增加,按照传统的方式处理案件已经无法满足老百姓对于司法质量和效率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我们每一个法官对自己办理的案件终身负责,对我们传统的办案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促使我们要找到一条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出路。去年,最高法院明确了将绝大多数案件下放到基层法院办,中级法院的民商事案件管辖调整到5个亿,面对四级法院职能定位的调整,基层法院能不能接住、能不能完成,都要求我们必须在工作机制上想办法。今年年初,周强院长提出了“强基工程”,基层的大量纠纷要在法庭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将思想认识转变过来,尤其是作为法院的管理者,要把法庭和速裁的配置力量问题放在心上,不断加强基层法官力量配备,有效避免法庭空心化、空转化的现象。
二、怎么抓繁简分流工作。一是要将审判力量配备到一线去,注重科学考核,配强每个法庭的速裁团队,让速裁和简易程序成为基层法院的主力,同时要避免“鞭打快牛”的现象,关注法官身心健康,做到既解放思想、又坚持原则,合理调配审执力量,把人员真正沉到一线。二是要解决庭审同质化、程序的同质化问题。除了案件的简和繁之外,要学会摸索和探索怎么“简”,要把简易程序如何简作为重大的课题去实践、去摸索、去探索,只有把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明显的区分开之后,繁简分流才有意义,这是两级法院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综合部门和实践部门要共同努力找寻这条路。三是要强化庭审实效、提升庭审质效。无论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还是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都要求把工作重心前移,移到庭前和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要在庭前了解清楚,庭审过程围绕焦点展开,不能将庭审变成走过场、表演的场所,而是作为法官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主场。四是要把基层法庭、速裁一线作为锻炼年轻法官的重要培养渠道。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经验的积累需要通过一场一场的庭审去获得内心的确信,案件经历得越多,法官成长得越快,要通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培养机制、考核机制将这些经验做法确立下来。
三、探索繁简分流工作新路径。首先,要科学理解和借鉴枫桥经验,帮助基层恢复和激发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的功能,延伸司法职能、融入基层治理、探索诉源治理并不意味着要投入很多,要调动社会多方参与,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把基层解纷机制激发出来,真正实现诉源治理的目标,将法院工作嵌入到政法委统筹的矛盾调处体系中。其次,要做好法治建设的助推器,通过参与基层治理,帮助提高乡镇执法队伍的规范化水平;通过开展巡回法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帮助制定乡规民约,树立社会正能量,发挥典型裁判作用。最后,要加强基层解纷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不仅是针对人民调解员,还要针对基层干部,要将民法典、社会行为规范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让解纷人员遇到矛盾第一时间知道如何解决问题,使之真正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主力军、生力军,以“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的坚强决心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应。
会议还组织参观了泰兴法院虹桥法庭,通报了受表扬优秀人民法庭、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并颁奖,医药高新区、海陵区、高港区法院分管繁简分流的院领导就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区、兴化市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就人民法庭纠纷快速处理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各基层法院办公室主任,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