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企业破产协调联动机制第二次联席会议顺利召开
为有效发挥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切实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泰州市政府与市中院于2021年12月23日联合召开全市破产审判府院联动第二次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浩,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讲话中,刘浩副市长对全市破产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法治和制度建设上持续推动破产工作;二是坚持科学分类处置,研判企业状况,分类精准实行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促进资源高效配置;三是聚焦工作重点环节,既要紧盯破产流程,抓好关键事项,也要把基础工作、保障工作、后续工作抓实抓细;四是全面凝聚工作合力,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我市企业破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孙辙院长就全年全市法院破产案件的特点及破产审判的具体做法进行总结,他强调,全市法院坚持“破”中求“立”、“破”中求“进”,在企业破产工作中推动要素资源优化配置上持续发力,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有效落实“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政策要求,积极推动企业重整再生;推动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强化破产审判工作手段;严格执行破产法官单独绩效考核机制。
陈卫兵副院长对全市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运行情况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
会上,泰兴市政府及姜堰法院分别介绍了“府院联动”机制运行的成功经验。市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区)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总召集人、法院院长,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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