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法院开展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 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全国两会前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12月3日上午,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副院长殷继东,民三庭庭长王小莉等一行前往扬子江药业集团开展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及走访服务活动,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泰州医药健康产业迎来重大机遇。生物医药作为泰州市“1+5+1”现代产业体系的主导产业之一,产业规模迅速扩张,产业结构加快优化,产品质量提档升级。作为泰州医药产业龙头的扬子江药业集团,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和质量强企“双轮驱动”,大力推进研发转型,培育创新产品;然而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如何使医药产品在专利有效期限内尽可能实现价值最大化、如何综合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智力成果、如何规避技术合同履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成为医药企业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难题,更是人民法院司法护企的重中之重。
全国人大代表徐镜人充分肯定泰州法院今年以来,特别是疫情期间司法护企相关工作,泰州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抗击疫情不手软,公正审判不含糊。复工复产,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推进知识产权最严格保护,为维护公平正义法治环境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建议泰州法院要加强品牌打造,加大宣传力度,展现泰州法院良好形象和泰州优质司法营商环境!
徐军院长着重介绍了泰州法院今年以来的特色亮点工作,就企业关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谈了工作打算,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最高院周强院长也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相关要求,全市法院要迅速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和文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重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眼服务大局,拓展司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度。泰州法院将更加注重创新导向,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探索审判机制方法创新,培育司法服务品牌;更加注重权利导向,树立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切实保护权利人的智力成果,营造良好的司法营商环境。二是坚持苦干实干,加大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要切实加大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强化庭审功能和裁判文书说理;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重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医药企业生产经营创设良好的市场环境;依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妥善保护医药企业的核心技术、制药方法、制造工艺等生产经营信息。三是强化创新思维,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的精准度。泰州法院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增强主动性,紧紧围绕市委“产业强市”的工作重点,主动回应医药企业司法需求,切实为医药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提高协同性,探索多部门联动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和法院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保护合力。
殷继东副院长在研讨会上与扬子江药业集团工作人员围绕医药企业在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领域面临的法律难题和维权困境进行商讨,对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助推泰州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他提出,要注重问题导向,聚焦我市医药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我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积累司法实践经验;要及时妥善审理涉医药产业技术合同纠纷,保障医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要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发布典型案例的基础上,采用微抖音、微信群等开展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
会上,泰州中院就《关于强化司法服务职能 依法促进泰州开放型创新型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企业代表的意见。民三庭法官以专利链接制度之机遇和挑战为主题进行讲座,赠送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宣传册,并参观了企业文化展览馆和研发中心等。泰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黄雨祥、泰州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出版和版权管理处处长陆小云以及扬子江药业集团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此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