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军院长解读《民法典》
7月15日下午,按照市人大活动安排,在锦泰宾馆举行民法典专题学习报告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杰,副主任孙耀灿、邹祥凤、臧大存,秘书长李卫国参加报告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应邀为市人大代表进行授课,对新颁布的《民法典》进行解读。报告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主持并提要求。
据了解,此次培训是为了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从法到典,全面依法治国征程上又树起一座里程碑,有效构筑起了全面依法治国支柱、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权基础,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授课中,徐军院长从《民法典》的立法历程、重要意义以及《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切入,介绍了《民法典》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和主要特色,对人大及代表带头学习贯彻《民法典》提出建议,并着重就《民法典》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的主要亮点以及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意义、《物权法》到《民法典·物权编》的进步等六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重点解读。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徐军院长的报告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联系实际,以深厚的理论功底、专业的法学视角,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为全市人大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民法典》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作了很好的辅导。
培训结束后,邹祥凤主任强调,《民法典》为民而立、以民为本,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利益的“百科全书”,是保障经济社会繁荣稳定的坚固磐石。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机关公职人员都应该带头主动学习、系统掌握这部法典,努力推动《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在我市落地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价值理念;要加强学习宣传,科学把握《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基本要求,形成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强大合力;要推进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实践效果,保证《民法典》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为推进“一高两强三突出”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办室、医药高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各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人、相关工委负责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和解放军代表团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等共200多人参加报告会。此次报告会通过“我的泰州”APP平台进行全网直播,近10万人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