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提出以“四保”标准扎实推进当前工作

 

今天上午,泰州中院召开了一个简短的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疫情控制的工作要求,并对当前工作做出部署。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讲话中,徐军院长强调,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做好宣传动员、部署落实,以“四保”标准扎实推进当前工作:

一保省、市委部署要求落地生根

1、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入脑入心”;

2、要认真落实省、市委对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保障防范措施到位;

3、要认真落实省、市政法委工作要求,政法干警要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阻击战当中;

4、要认真落实司法维稳的主体责任。①为省、市委重大工作部署做好法律解读;②及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③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④按照法治防控的工作要求,有效延伸司法办案职能,营造良好防控法治氛围。

 

二保执法办案衔接有序

1、着力满足特定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①要加大力度,做好违法举报的处理、移转工作;②要积极作为,给予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弱势群体司法帮扶;③要关注实体经济发展、慎用查封、保全等司法手段,加强法制宣传力度;

2、要改进诉讼服务方式,灵活采取办案措施,加大信息化服务力度,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特别是涉及到疫情防控方面的案件;

3、适度调整开庭时间,对涉及湖北省以及部分疫情较多地区的当事人的案件,可以延期开庭、听证;其他依法必须开庭、听证的案件,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视情延期;

4、调整执行策略,原则上不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得在夜间外出执行办案,不开展线下查控活动;必须采取线下查控措施的,做好完备的防护措施;

5、加强两级法院联动,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得安排干警赴疫情比较多的地区执行公务,凡是能够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的相关事项,不约见或者接触案件当事人;确需约见的,要提前做好防护措施。

 

三保机关运转正常规范

1、落实应急值守制度,要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

2、干警实行动态管理,各庭室负责人要随时掌握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情况,特别是近期有外出情况的干警,要做到“一口清”;

3、严格法院内部管理,要按照“凡进必测”“凡特必拒”的要求,做好出入口安全检查;取消集聚性活动安排,开辟网上办公系统,落实好内部消毒措施及各项保障;

4、严格责任落实和压力传递,全市两级法院要做到同部署、同落实,明确专人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进行督察检查。

 

四保干警平安健康

1、加大疫情防控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掌握,教育引导干警科学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防控知识;

2、建立干警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要及时填报表格,并做好备案工作;

3、对一线履行公务的干警要加大保障力度,做好公共区域消毒,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为当事人和窗口岗位工作干警配备口罩等必要的防护设备;

4、对情况特殊的干警要加强关心,广大干警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同时做好窗口岗位工作干警、安保人员的疫情防控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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