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护航经济健康发展 筑牢安全生产法治防线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全省第27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泰州中院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5日上午,泰州中院党组中心组首先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徐军院长就如何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要求: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的养成。
二、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强化涉安全生产案件办理的效果。
四、强化安全生产良好环境的形成。
五、强化涉安全生产相关司法建议的发送。
下一步,徐院长要求,要结合志愿普法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法治宣讲,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普及安全生产法治知识、弘扬安全生产社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意识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始终筑牢安全生产法治防线,切实护航地方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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