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位“自强模范”女法官受到习总书记接见,今天,她从北京载誉归来……
今天下午,刚刚参加完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的王小莉法官回到了泰州,市委副书记朱立凡代表市委、市政府慰问了载誉归来的王小莉法官并作讲话。市委包亚副秘书长,市中院徐军院长、政治部刘瑛主任,市残联栾斌理事长、薛明生副理事长出席座谈会。
讲话中,朱立凡副书记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王小莉法官表示了祝贺与慰问,他指出,作为167名全国自强模范中的泰州代表,这项荣誉“含金量”很高,她的先进事迹值得全体人员学习,她树立了泰州自强不息、勇于争先的标杆,也进一步提升了政法干警的光辉形象,她的事迹值得敬佩,在工作中,王小莉法官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尽职履责、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同时这次中央如此高规格的表彰自强模范,也彰显了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的爱护和关心,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鼓励我们大家要以自强模范为榜样,通过自强不息,共同奋斗,不断前行。
“整个过程中,我感觉一直都是像做梦一样,非常的震撼、激动,到现在虽然坐了一夜的火车,几乎没怎么睡着,却一点不觉得疲惫,感觉脑海里还是一直回荡着总书记接见我们时那样热烈激动的场景。”
座谈会上,全国自强模范王小莉法官介绍了在京参加表彰活动以及省委、省政府欢送的情况,她表示感恩自己成长在一个伟大的新时代,感恩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感恩组织给她这份崇高的荣誉,感恩有泰州中院、泰州残联这样温暖家庭,坚强后盾;她将牢记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郭文奇的嘱托,“当一次先进就要做一辈子标杆”,将这份崇高的荣誉转换成今后奋斗的动力,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履职尽责,继续努力在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的引领作用。
背景介绍(王小莉法官先进事迹)
从一名右手部分丧失功能的残疾人,到一名人民法院的法官,再到“江苏省自强模范”、“江苏省优秀女法官”、“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全国自强模范”,提起王小莉,从法院领导到普通干警,从律师到当事人,都会翘起大拇指,“专业!”赞叹也随口而出。工作十多年,她始终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为职业理想,踏实做人、公正办案,坚定不移地追逐梦想的脚步,争做一名践行和传递法治正能量的“阳光法官”。
她自强不息,矢志不移倾心法官梦
出生时的医疗事故造成了王小莉右手永远缺陷,但灿烂温暖的笑容化解了美玉微瑕,乐观坚强的天性让同事们在生活中都几乎忘却了她是有残之人。
进入法院以来,她克服身体的不便和生活的困难,从最初的部门内勤和书记员工作干起,收发案件、统计分析、庭审记录、卷宗装订、工作报告、撰写文章……每一项工作她都完成得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她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优质高效的工作能力获得了同事和领导们的一致肯定与赞许,多年近距离的接触与实践也让她对审判工作产生了发自内心的理解、认同与热爱,也更加坚定了她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职业理想!
她情系民心,秉公办案用心铸公正
2011年王小莉成为泰州中院民一庭一名助理审判员,开始正式走上审判岗位,轻抬左臂,左手落槌,用自己一如既往的敬业踏实和无怨无悔的青春热血铸造公平和正义。在近八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王小莉办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各类案件1200多件,案件调撤率、结案率等各项质效指标均名列前茅。
在办理陈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她另辟蹊径、突破传统,对矛盾争议焦点进行了准确认定,并积极协调双方。在最终达成调解的当天,陈某克服身体重残,大小便失禁的不便,执意坐着轮椅、带着尿袋和粪袋来到法庭。当距离交通事故发生两年,拿到第一笔赔偿款的时候,陈某已泣不成声。该案最终也因其重要的裁判指引价值和良好的裁判处理效果获评2018年度“江苏法院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她勤学善思,刻苦钻研潜心筑根基
2013年,王小莉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层层考试与选拨,参加了最高院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内地法官普通法法学硕士培训课程,在香港、美国、韩国、欧洲等地学习交流,并最终以优异成绩毕业,荣获香港城市大学普通法法学硕士学位和该校“优秀毕业生”。
经手的每一个案例、起草的每一份判决书对王小莉而言都是一次学习、升华的机会,她所撰写的判决书获评最高院“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并连续三年在“江苏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获奖,成为泰州中院“第一人”。她个人先后获得“调解标兵”、“办案标兵”、“优秀公务员”、“江苏省优秀女法官”、“江苏最美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个人二等功”两次。
她撰写的《徐峰等诉靖江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致畸形婴儿出生违约损害赔偿纠纷案》等公报案例分别获江苏省高院“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二、三等奖,撰写的《司法温情视野下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构建》、《利益衡平视野下错误出生医疗损害赔偿问题研究——以裁判规则为中心的考察》等文章分别荣获江苏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优秀奖、江苏省民法学年会和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论文一、二等奖。
她积极创新,延伸服务真心乐奉献
“要让每个群众都感觉到法律的温暖和关爱”,在王小莉的心中总是惦记着那些在法律上需要帮助、救助和扶助的人们。她主动参与策划了“小莉法官说家事”法治宣传栏目,积极开展涉妇、老、幼、残等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普法维权等各类社会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当事人树立和增强法治理念。她热心公益、积极主动地参加省、市残联和妇联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在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小莉维权热线”,为遇到法律问题或困难的残疾人以及女性同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近百余次,帮助他们树立自强不息的信念,引导他们理性、有效维权。因此,她先后被评为“泰州市自强模范”、“泰州市自强达人”、“江苏省自强模范”和 “江苏省三八红旗手”。
王小莉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气壮山河的话语,但她用自己对法治梦想的信仰与坚定、对法官事业的热爱与追求、对公平正义的忠贞与坚守、对弱势群众的关切与爱心,深动地诠释了人民法官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司法担当。在广大群众和同志们的心中,她是一名新时代法治正能量的践行者和传播者,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阳光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