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徐军院长在泰州市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1月27日,在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代表法院作工作报告。


   2018年,全市法院着力打造品质法院、品牌工作、品位法官,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进展。全年共受理案件117575件,办结101814件,同比分别上升6.39%和12.49%,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

     1、围绕稳定发展大局,积极履行司法职责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493件,判处罪犯4457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对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严厉打击和震慑腐败分子,严惩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腐败整体合力。

     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双保双促”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实体经济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强化民营企业“五权”保护,升级“六访六助”司法护企专项行动,为企业宣讲法律758次,解决纠纷标的额4.8亿元,获评全省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奖。

     主动服务金融改革。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和《风险提示书》,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年审结涉金融犯罪案件96件,涉案标的额达12.5亿元,审结金融借款、保险、票据等纠纷3491件,为金融机构收回债权4.6亿元。

     2、强化办案质效提升,全面彰显公平正义

     审理民事案件促和谐。推行上门立案、就地开庭、民意审判等工作方式,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2500件,审结63268件。

     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3283件,处理纠纷标的额达40.19亿元。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方式挽救6家具有经营价值或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危困企业,化解不良资产8600余万元,盘活存量资产2亿元。

     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利剑出鞘”专项行动,将知识产权纳入最严格保护范畴之中,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16件。

     3、聚焦重点难点发力,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重拳推进泰州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办理各类涉生态环保案件2015件,判决污染企业支付环境损害赔偿金4.94亿元。依法判令拆除影响环境的违法建设15万余平方米,依法执行修复被污染土壤10000余立方米,修复被污染河道9500米,处置危险废物、化工废液7000余吨,为政府收回盘活闲置土地1300余亩。

     扫黑除恶彰显打击力度。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合力出击,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1件78人。依法审结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76件,判处监禁刑比例达74.4%,判处罚金513.8万元。

     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在全省率先建立流程节点预警系统,全年执结案件3852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8.04亿元。

     4、深化品质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创新创优水平

     以公开促公正。我市法院庭审直播工作全国领先,4家基层法院进入全国前六,7名法官被表彰为全国“优秀直播法官”。

     以改革助发展。出台《员额法官均衡化办案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13526件。

     以品牌优品质。全国首创法院领导“每月固定办案周、行政履职AB角”等实质化办案举措,全省率先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新机制,狠抓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

     以科技增效率。强化智慧法院建设,稳步推进“微法院”上线运行,完成全市法院143个高清科技法庭及庭审直播平台建设,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5、聚力司法便民惠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立案诉讼“无障碍”。坚持立案登记制,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解决方式等便民诉讼措施,让司法更加便民、惠民、利民。

     巡回审判“惠民生”。在全市设立巡回审判点54个,开展巡回审理6580次,17130件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为54.26%。

     法治宣传“多载体”。开展“千场庭审万人旁听”、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受益学生和群众2.8万人次。

   接受监督“全方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旁听、观摩审判执行活动688人次,办理建议提案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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