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部署会在海陵法院召开
6月28日上午,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部署会在海陵法院召开。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德平,市中院院长徐军,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姜文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向,市司法局局长孔德峰,海陵区区长孙群,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旭晴出席会议。会上,孔德平书记、徐军院长、李军检察长、孙群区长为泰州市海陵区非诉讼服务中心和泰州市海陵区法院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成立揭牌。海陵区孙群区长作致辞,市委政法委孔德平书记,市中院徐军院长以及市司法局孔德峰局长分别作讲话。会议由市委政法委李向副书记主持。
孔德平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将成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方向。诉与非诉都是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的重要途径,之所以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二是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三是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四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要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把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推陈出新、革故鼎新,筑牢矛盾纠纷化解屏障。
孔德平书记强调,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不是为建而建,要符合实际、贴近实战、满足实用、务求实效,一是要符合实际,对综合平台建设做到科学设置,防止不切实际的“另起炉灶”;二是要贴近实战,通过对非诉讼资源的优化重组,使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三是要满足实用,让群众就近进门、不出门解纷,实现“一门式”“一站式”“一网通”;四是要务求实效,以数据说话、以事实说话,充分体现建与不建不一样、好与不好不一样。
孔德平书记最后指出,要着力提升非诉讼纠纷解决能力水平,努力打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泰州名片。一是要站位更高,围绕中心重点工作,综合运用诉与非诉等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要定位更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治治理、源头治理,与中心工作、创新工作结合起来,从根本上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激化,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三是要进度更快,要以奋勇争先、勇立潮头的干劲,全面启动、加快推进,固强补弱、补齐短板,切实加快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程;四是要衔接更紧,将诉与非诉、防范、化解、处置、管控、打击等方面衔接得更紧,抢抓机遇、加强协作,创新思路、加快推进,努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徐军院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意义。全市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上级法院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减轻群众诉累、防范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减少诉讼增量、缓解人案矛盾、提高审判质效、打造高质量司法、满足现代社会多元化需求以及受损或失衡的社会关系自我调整修复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向深入、取得实效。二是要坚持党委领导,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格局构建。全市法院要主动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融入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当中去。在经费保障、队伍建设、考核评价上争取党委支持,推动将民事纠纷万人成讼率、法院委派(委托)案件调解结案率等纳入地方平安综治考核,有效破解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责任弱化、多元化解工作推进难等瓶颈问题。三是要强化创新思维,全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泰州模板”。全市法院干警要有强烈的使命担当,锐意创新,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促使“诉讼”与“非诉”两大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机衔接、有效运转。通过完善机制建设、加强专业化建设、创新宣传方式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为打造江苏高质量发展支点城市,奋力书写好新时代“五张新答卷”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前,参会领导还参观了汇报展板和调解场所,观看了海陵区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前调解工作专题片。各市(区)委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司法局长,各市(区)公安局、人社局、信访局分管局长等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