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高度评价泰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8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一行视察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地察看了海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情况,旁听了庭审,并在泰州中院召开座谈会,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就相关情况作专题报告。

  

  

  徐军院长全面回顾了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439件,审结1258件,2017年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801件,审结1615件,同比分别上升25.2%和28.4%。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已受理案件1219件,预计全年受理数仍将有较大增幅。在行政案件数量剧增、审理难度加剧的情况下,全市法院按照审判流程管理,有序开展审判工作,整体工作运行态势良好。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在泰州中院一审宣判,该案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以省政府作为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赔偿金额为有统计的此类案件赔偿金额最高的5400余万元,同时也是泰州中院首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组成七人制合议庭。《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文汇报》、《新华日报》等多家媒体对相关案件以及泰州法院在加强行政审判、保护环境资源方面的先进做法和创新举措进行报道。

  徐军院长指出,全市法院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大力拓展行政审判职能,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功能,推进美好泰州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二是有力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治泰州建设。三是护航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群众幸福生活。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业务素质。六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徐军院长强调,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行政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二是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机构尚未设立;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效不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泰州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措施,着力推进法治泰州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配合环境专项治理,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提升审判理论专业水平。

  

  

  在听取报告后,邹祥凤副主任对全市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她指出,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是党在司法领域联系人民群众、实现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她强调,全市法院一是要强宣传,泰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特别是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审理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将全市法院系统践行司法为民、司法惠民的理念宣扬出去,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二是要促调撤,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建设;三是要抓重点,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神实质,并以此作为做好新时代生态环保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市法院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四是要提能力,全市法官要争当坚持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四个方面的典范,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办一流案件,做一流法官,创一流法院,做优品牌,勇争一流。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延慧,内司工委主任黄书华,法工委主任钱刚,内司工委副主任窦文喜,环资城建工委副主任卞新峰以及市人社局、国土局、法制办,海陵区政务办、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等相关领导参会并发言。市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和部分庭室负责人,医药高新区法院、海陵区法院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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