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召开全市金融审判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全市金融审判工作水平,12月19日,市中院召开全市金融审判工作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陈卫兵副院长对泰兴法院“泰融融”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法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泰州法院三年来金融审判的总体态势及特点进行了分析,强调树立金融要服务保障实体经济,金融审判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理念,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同时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并就全市金融审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树立正确审判理念,充分发挥规则的指引与规范功能:坚持统一的审判理念,在个案中正确运用规则;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精神,在类案中统一规则;谨慎运用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完善规则。

二、要立足审判职能,保障泰州金融法治核心竞争力:坚持规范与引导并重,依法审理新类型金融案件;坚持权利实现与权益保障并重,注重金融案件审理的实际效果;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与促进转型升级并重,提振市场信心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要充分延伸金融审判职能,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坚持价值引领,当好定分止争的“稳定器”;坚持司法为民,用好走访联系的“助推器”;坚持以案释法,调好宣传引导的“扬声器”。



市中院金融及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吴翔传达了全省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市基层法院条线组织全员学习研判,不折不扣做好“二号司法建议”工作的落地落实,加强信用卡纠纷和金融消费贷纠纷的诉源治理,统一裁判尺度和裁判思路,将省高院最新的司法政策和裁判理念准确运用到审判实务中,统筹谋划好2024年金融审判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



泰兴法院从突出部门联动,构建科学运行机制、突出力量整合,打造专精调解队伍、突出科技赋能,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个方面就“泰融融”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法进行了经验介绍。

市中院金融庭部分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各基层法院分管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票据纠纷等案件的院领导及庭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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