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院工作报告

泰州市六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20)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5日在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昌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中展现司法新作为。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05834件,办结94172件;市中院受理案件8270件,办结7429件。破产审判等11项工作获省市领导批示肯定,37个案件入选上级法院典型案例,172篇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17项工作被省级以上载体推广。26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中国好人王小莉、全国模范法官何芬、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王海宾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坚持聚焦中心任务,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针对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明确20项任务68项举措,着力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强化“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审结商事案件21290件。健全破产案件办理机制,审结破产案件600件,化解债务308亿元,安置职工3260人,盘活土地房产376万平方米,为地方财政增加税收2.2亿元。通过重整、和解吸引投资17.23亿元,帮助18家企业重获新生。办理智航公司预重整案时,审判团队七天辗转六省争取债权人、投资人支持,帮助新能源企业恢复发展,重整后预计年产值20亿元。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8件。某海外建设工程纠纷案中,法院克服境外工程鉴定难等问题,准确界定工程争议事实,助力本土企业放心“走出去”。善意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办结全省首例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案,更好彰显涉外司法公信力。

服务泰州产创融合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十项措施”,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涉大健康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结相关案件1912件。在一起疫苗临床试验委托服务纠纷中,法院依法认定受托方存在重大违约,判令其承担相应研发损失,帮助医药上市企业及时止损、提振科研信心。加强生物医药、高技术船舶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30件。审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注重在依法赔偿损失基础上,推动权利人许可侵权人有偿使用,变侵权对立方为合作共赢方,被《人民日报》点赞。开展“引法强链”行动,为重点科创企业制发个性化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建立涉企知识产权网络侵权预警机制,增强企业创新动能。高新区法院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做法,被最高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多元调解典型经验。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结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46件。坚持善意文明理念,灵活采用“活封活扣”等措施,尽力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某科技公司环境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中,法院商请环保联合会同意公司在监管下使用被查封的土地厂房,以经营收入分期清偿债务,实现生态修复和企业发展双赢。深化护企暖企行动,加大拖欠企业债务清理力度,执行到位75.19亿元,为278家已履行义务的企业恢复信用。联合市工商联实现商会商事调解全覆盖,化解纠纷3508件,节约诉讼成本923万元。主动走访民营企业,为1008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促进企业防范风险、规范经营。

服务城乡区域协同发展。紧盯重点片区建设,保障泰州高铁南站等重大项目推进,审结雨污分流、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建类案件2141件。海陵法院府院联动促成养殖户腾退80亩土地,保障省特种水产养殖项目顺利实施。设立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审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案件,守护最美“江苏大公园”。妥善化解涉兴化大闸蟹、靖江肉脯等名优产品纠纷,审结土地承包流转等案件193件,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发挥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基地作用,泰兴宣堡法庭“银杏花开”等5项工作获评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品牌。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高新区法院妥善审结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当地政府修缮明代巡检司旧址,兴化法院为竹泓木船制造企业提供靶向服务,姜堰法院指导洲南村制定砖瓦文化保护公约,让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

二、坚持依法积极履职,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审结刑事案件3520件,判处罪犯4755人。严惩恶性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案件106件,有力维护社会安定。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坚决打击制售“上头”电子烟等含有管制精神药品的新型毒品,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1件。重拳惩治网络谣言、网络赌博等行为,审结案件33件,维护清朗安全网络环境。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惩新型隐性腐败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7件;其中南京市六合区委原书记李万平等厅处级干部10人,追缴赃款赃物1.5亿元。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行政案件1325件、非诉行政审查案件314件,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建立健全10项府院联动机制,组织同堂培训、庭审观摩等活动,推动行政机关更好发挥行政复议、自我纠正等制度优势,共同提升执法水平和争议实质化解效果。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机制,推动负责人依法“出庭出声出效果”,出庭应诉率达100%。规范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平台运行,合力化解行政争议504件。一起强制拆除案件中,法院依托争议调处工作机制,一揽子解决因拆除引发的物品保管、新店选址等问题,邹某的书画院得以重新开业,压在心里八年的“疙瘩”终于解开。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持底线思维,审结金融债权、民间借贷案件15825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挽回损失1426万元,筑牢金融安全防线。研判金融法律风险并提出对策,省法院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广泰兴法院“泰融融”调解工作经验,推进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协同化解。扎实做好保交楼工作,运用涉诉免保、破产重整等措施,推动42家“问题楼盘”续建交房,帮助1.2万户业主圆了“安居梦”。就中介诱导消费者将房贷“置换”成经营贷现象,高港法院提出强化监管建议,防止房地产风险和金融风险相互传递。压实“有信必复”责任,实质化解信访积案难案28件,解“心结”顺“心气”。

参与矛盾源头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县级矛盾化解“一站式”平台,在镇、村设立624家“融合法庭”,预防化解矛盾8334起。健全诉讼、仲裁、调解融合解纷机制,协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资源,诉前化解纠纷4.86万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工作经验,努力让村村有约、户户知约、人人守约。姜堰溱潼法庭设立“法融溱里”工作室,运用协商文化预防化解纠纷,全国政协办公厅调研组实地视察并给予肯定。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制发司法建议58份,向党委政府报送研究报告24份,推动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强化普法宣传,推出“青行”直播等品牌,发布典型案例报道312篇,两部微电影获评最高法院“金法槌奖”,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

三、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坚决守护民生安全。坚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7件,对31名被告人实行从业禁止,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陆某售卖掺有有毒原料的“减肥咖啡”,法院依法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万元。严惩高空抛物、危险驾驶等行为,维护群众出行安全。赵某某酒后从6楼家中将旧玻璃抛至楼下,法院依法认定其构成高空抛物罪,并追究刑事责任,昭示“小陋习”国法不容。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零容忍,对校园霸凌行为坚决说不,审结性侵、虐待等案件174件。仇某某通过社交软件等方式,结识并奸淫多名幼女,法院依法从严判处其无期徒刑。强化全链条打击,审结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517件,挽回损失578万元;开展反诈宣传27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

积极回应民生需求。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案,审结涉就业医疗、养老育幼等民事案件20198件。坚持情理法兼容,审结婚姻家事案件6338件,维护文明和睦家庭关系。靖江法院判令收取高价彩礼后“闪离”一方退还大部分礼金,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弘扬健康节俭婚嫁新风。海陵法院会同妇联发布全国首份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地方标准,督导失职父母当好家长。依法规制家暴、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发出人身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27份。高港法院对分居期间藏匿孩子的男方发出禁令,保障女方探望权,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联合人社局、总工会等建立劳动争议化解机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6886万元。老员工因疲劳睡岗一小时被辞退,法院依法认定企业“小过重罚”,9100万人次关注冲上热搜。

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深化“优+”诉讼服务,网上立案7.9万件,线上开庭、调解2.28万次,巡回审理161场,减少当事人舟车劳顿。持续攻坚解决执行难,组织执行会战200次,执结案件28894件,执行到位152亿元。在全省率先试点“微执行2.0”,提供进展查询、线索反馈等在线服务4.3万人次,推进执行事务精细化管理。加强交叉执行等跨域协作,促成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联办”。依法惩治抗拒执行行为,综合运用预惩戒、“纳失限高”等措施,督促4126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以拒执罪追究7人刑事责任。某被执行人多次拖延履行,靖江法院及时发出预惩戒告知书,督促其筹集1.6亿元资金偿还了债务。加强涉军司法服务,送法进军营6场,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实现更高水平公平正义

强化制约监督确保公正质量。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规范履职机制,细化21项举措落实案件阅核要求,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强化审级监督指导,院领导挂钩指导89次,努力做到一审实质解纷、二审有效终审、再审有错必纠。聚焦群众关切的办案短板弱项,开展审判质效攻坚活动,常态化组织数据研判会商,点对点警示提醒18次,提出解决措施21项,办案质效同比向好。开展案件评查、优秀文书庭审评选,改进庭审方法、增强说理效果,3场庭审、3篇文书获评全省百优。

优化诉讼程序提升公正效能。着力破解制约司法效能问题,交叉执行机制等6项成果入选全省司法改革典型案例,兴化法院诉讼保函在线办理等3项成果获评第二届江苏数字法院创新事例。以“一次性解决纠纷”为目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强化“立审执破”各环节协作配合,严格办案流程节点管理,强力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防止流程拖沓、程序空转。法官人均结案253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0.62%,审限内结案率97.65%,长期未结案件同比减少57.14%。深化人民法庭改革,近八成案件下沉到法庭,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2%。

加强人权保障彰显公正效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关键性作用,二审开庭率达66.94%。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对4422名认罪认罚被告人从宽量刑,其中适用缓刑或免予处罚2379人。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积极参与综合治理,醉驾案件同比下降36.53%。强化司法人文关怀,减缓免诉讼费284万元,实施司法救助253万元。一名孤寡老人需要办理特困救助,但户口上却有“挂靠女儿”,法院仅用7天理顺身份关系、排除法律障碍,把司法关爱及时送到群众心坎上。

五、坚持从严管党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持续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工作。抓实全员政治轮训,举办读书班、专家辅导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讨论119场,着力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本领。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9次,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激发党建业务融合效应,市中院党建工作入选全国机关党建优秀品牌。提出83项措施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打造“奋斗定义时光”文化品牌,开展“青春对话”等主题活动,激励干警更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狠抓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坚持党纪学习和政法禁令落实相结合,督促干警铭记于心、践之于行。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形成“逢问必记”浓厚氛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帮助村社区修订规约获评全市整治形式主义正面典型案例。开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制定整改措施253条。常态化开展智能审务督察、小切口专项督察,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44人次,党纪政务处分干警2人。

深化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导向,线上线下培训干警1.46万人次;选派干警参加能力集训、结对跟学和挂职锻炼,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省法院推广。深化“工研融合”机制,激励干警争做工作能手、调研高手,2名法官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题调研20项,承担省级以上课题6项,连续两年研究成果获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高质量完成最高法院法律丛书编写任务,15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向各级人大、政协报告工作30次,办结建议12件、提案29件。在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研发“我审您督”平台并嵌入“江苏数字人大”APP,以清单形式公开审判工作信息8.08万条,代表“点单”监督1348人次,实现代表履职和法院接受监督同频共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完善审判监督协调机制,审结抗诉案件8件,办结再审检察建议41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接受律师、新闻媒体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各市区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引领性工作品牌还不够多;二是一些案件办理质效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矛盾源头治理、纠纷实质化解、对下监督指导需要加大力度;三是高层次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有待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

一是在思想引领中持续筑牢忠诚。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更加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捍卫者和“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基本立场,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在服务发展中持续彰显担当。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整体推进项目服务等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提升产业、城市能级。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三是在司法为民中持续传递温暖。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扎实办好为民实事,全力兑现胜诉权益,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面融入“一站式”平台建设,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效能,助力幸福水城建设。

四是在改革创新中持续提升公信。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加强对下监督指导,促进办案提质增效。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优化“立审执破”融合机制,加强数据研判会商,将更多精力放在实质解纷上。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打造开放多元法院文化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司法服务。

五是在锤炼队伍中持续增进素能。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院,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持之以恒优化司法作风,激励引导干警争做“五有”干部。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完善人才层次化培养路径,促进综合能力提升。深化“我审您督”工作,全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持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苦干实干、开拓创新,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智航公司预重整案(第2页第12行):智航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年产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能力,有较强生产研发基础和品牌市场竞争力,因为其母公司融资担保而负债22亿元,濒临破产。法院经审查,决定对两公司启动合并预重整程序。先后辗转山西、河北、天津等地,争取主要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理解支持;与投资人协商以租赁形式使用原厂房设备,租金纳入破产财产。同时,投资人投入6千余万元用于厂房改建和新设备安装调试,后追加投入资金3亿元,帮助企业抓牢新能源产业发展“风口”,预计2025年底年产值突破20亿元,纳税超1亿元。该案被省法院领导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报道。

2.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决案(第2页第18行): 2017年8月,某足球俱乐部与外籍教练文某某签订合同,聘请其担任主教练,并约定位于瑞士的国际体育仲裁院为解决争议最终上诉机构。后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经文某某申请,国际体育仲裁院作出裁决。文某某向市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裁决。法院经审查认为,我国与瑞士均系《纽约公约》缔约国,且该合同应视为平等主体间的契约关系,有别于劳动合同,属于我国加入《纽约公约》时保留声明中的商事法律关系,遂裁定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该案对承认和执行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裁决具有参考意义,入选全省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十大典型案例。

3.上头电子烟(第4页第15行):是指一些不法分子在电子烟中加入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违禁药品,让人吸食后出现头晕、四肢震颤感,长期吸食易导致生理和心理成瘾且戒断症状严重,俗称“上头”电子烟,其本质系新型毒品。

4.李万平受贿案(第4页第19行):2007年至2022年间,李万平利用担任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局长、江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六合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5395万余元。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李万平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追缴赃款5244万余元。

5.融合法庭(第5页第22行):全省法院推动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与镇、村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相融合,实现法治资源下沉共享,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式”司法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发。

6.仇某某奸淫幼女案(第6页第18行):2022年5月至2023年7月,仇某某通过社交软件、学校附近守候等方式寻找年幼女孩,通过哄骗、利诱将被害人带至其家中或酒店客房,以暴力、威胁、金钱引诱等手段对八名被害人(7人14周岁及以下、1人19周岁)奸淫作案13起,其中犯罪既遂7次、未遂5次、预备1次。市中院依法判处仇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老员工睡岗被辞退案(第7页第11行):张某某系某公司部门经理,入职已超过20年。2023年8月,张某某因前一天开车到半夜,第二天上班期间睡觉一小时,公司以违反《员工手册》“纪律零容忍”条款为由予以辞退。经劳动仲裁后,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泰兴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睡岗系轻微违纪行为,且《员工手册》未经民主程序制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方式不合理不合法,遂判令公司支付相应赔偿金。该案被《人民日报》公众号、《人民网》客户端等200余家媒体报道,两天内登上微博热搜第2名,阅读量近1亿次,互动量超10万条。

8.“微执行2.0”机制(第7页第16行):升级调整原有仅供执行干警现场办案使用的“微执行”应用软件,除新增优化办案功能外,还增加当事人查阅电子卷宗、线上联系法官、提交财产线索及文书签名等功能。已实名认证的申请执行人可通过客户端实时查看其执行案件进展情况,真正做到“在阳光下执行”。

9.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联办”(第7页第18行):2024年9月,市中院联合市自然资源、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出台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联办”工作方案,在全市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设立服务专窗,以“线上苏小登•泰E(易)登”一体化平台为依托,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流程互联,对涉及不动产的司法查询、查解封、转移登记、税费缴纳等事项进行线上联办。

10.预惩戒(第7页第20行):是指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造成后果等情况,在“预限制消费、预纳入失信名单、预罚款、预拘留、涉嫌拒执犯罪”五种措施中,合理选择适用并向被执行人发出相应告知书。作为一种预警式、教育式执法手段,充分释放执行威慑力,有效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降低强制执行带来的社会成本。

11.“挂靠女儿”案(第9页第7行):三十年前,戴某某的弟弟为规避计划生育处罚,未经戴某某同意,将其继女登记为戴某某女儿。戴某某年满60周岁准备申报最低生活保障,但户口上有“女儿”,不能享受救助供养。高港法院及时开启涉老绿色通道,用一周时间完成立案、启动鉴定、开庭审理、作出判决,为戴某某及时享受救助供养排除法律障碍。

12.“我审您督”平台(第10页第14行):是指市中院依托“江苏数字人大”APP研发的代表联络应用平台,实现全市法院三张清单(即员额法官名单、近期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排期清单、重要活动清单)网上集中公布、代表意见建议网上随时发送、推进落实情况网上快速反馈。提升代表履职监督便捷性和精准性的同时,倒逼法官修炼内功、转变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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