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法治齐抓共管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净土——市中院少家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明确提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校园欺凌极大地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3月27日,市中院少家庭员额法官郑本香应邀走进泰州市凤凰小学引凤路校区,为该校师生们开展了一堂“杜绝校园欺凌 德育引领成长”的法治宣讲课。

宣讲伊始,郑本香用两段同样是残障学生在班级遭受的待遇却天壤之别的视频,引发同学们思考,并以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事件引出校园欺凌和德育话题。围绕这一话题,郑本香根据小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心理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翔实的案例,向师生们普及了校园欺凌的含义,总结了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类型,即打、骂、传、吓、毁五类,并分析了校园欺凌要承担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呼吁同学们“三不做”,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并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增强五个意识,即依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方法和策略意识,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意识及报告和证据意识。

讲座临近尾声,郑本香为积极参与互动的同学们送上了“护法小卫士”的精美周边,并寄语同学们,要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用实际行动拒绝校园欺凌,做一个心中有爱、眼中有光的人。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了在场每一位同学的心田里,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讲座,对预防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今后要远离校园欺凌,坚决不做欺凌者,做到团结友爱、尊重他人,也坚定了在生活中做知法、懂法、守法小公民的信念。

校园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法治是守护青春的重要屏障。今后,市中院少家庭将主动延伸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不断拓展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形式,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举措,与学校共同携手凝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法治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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