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力”打造涉企破产土地使用权处置子机制


5月14日下午,市中院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邀请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破产企业资产处置会商研讨会,进一步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实质化运行,推动破产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会议就当前全市法院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困境进行了交流,针对受污染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处置流转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修复土壤等前置程序掣肘;调查检测费用和修复费用金额巨大,周期漫长,修复费用甚至远高于土地的评估价、变现值,阻滞了破产财产处置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经过会商,市中院与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就涉企土地使用权的处置程序统一规制达成一致并计划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形成“三方合力”的涉企破产土地使用权处置子机制,市自规局和市环境资源局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库等进行信息共享,为法院在处置破产企业土地资产时有效提前预警,防范因不当处置受污染土地使用权产生的后续风险。

会上,基层法院相关同志就破产个案中遇到的土地处置问题与进行了汇报交流。市生态环境局就土壤修复的现实必要性介绍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市自规局就受污染土地在拍卖流转中的实操进行了详细解答。

市中院、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中院部分员额法官及高新区法院、海陵法院、姜堰法院破产条线的有关同志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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