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全市金融暨民间借贷条线审判工作推进会


为一体落实最高院“二号司法建议”,加强金融纠纷、民间借贷案件诉源治理,进一步提升全市金融及民间借贷审判工作水平,推进泰州金融高质量发展,市中院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全市金融暨民间借贷条线审判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兵出席会议,金融庭庭长吴翔主持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围绕金融纠纷、民间借贷案件新收、审理情况,金融纠纷、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增加或者减少的具体原因、应对举措、经验做法和下一步打算,如何按照最高院“二号司法建议”精神以“泰融融”为模板落实金融纠纷行业调解机制情况及诉源治理实效情况等内容就2024年上半年金融纠纷、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逐一进行了汇报。

吴翔庭长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民间借贷案件发改情况,指出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程序空转、借贷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存在低级错误、程序公正意识不足、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要求各家法院从注重业务能力建设、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水平、加强日常业务沟通、强化阅核工作力度等方面加强着手,切实提高民间借贷案件审判质效。



陈卫兵院长指出,全市法院普遍存在金融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不理想、民间借贷纠纷发改率和再审申诉率偏高的问题,金融和民间借贷审判工作质效存在很大提升空间。陈卫兵院长提出具体要求:1.优化并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把诉源治理工作挺在前面,由点到面、逐步总结、逐步成熟。在加强机制建设、人员和经费保障以及考核督促的同时,加大与新闻宣传部门的配合力度。对于金融纠纷溯源治理中出现的偏差与不当之处,要及时纠正,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中院汇报,由中院研究协调解决。2.进一步压降民间借贷案件发改率和再审申诉率,一是针对发改率偏高的问题,院庭长要重点对初任法官以及发改率偏高的重点人员办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阅核,疑难复杂案件上会讨论,统一裁判思路和裁判尺度,注意民间借贷案件举证责任分配的动态调整;二是院庭长要压实责任,身体力行压降申诉率,在加强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的同时,对于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原则上由庭室负责人接待进行判后释明,若发现生效案件裁判错误,及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主动纠错。

市中院金融庭部分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各基层法院分管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的院领导及庭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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