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单位

诉讼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按50元,1万以上按2.5%~0.5%的比率交纳;非财产案件按50元~500元,及赔偿金额0.5%~1%比率交纳;行政案件按照50元~100元交纳。具体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相关文件。

国务院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财行〔2003)27

5号,发改办价格(2007〕196号,苏发改收费发(2025)381号

2

法院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行政单位

诉讼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按50元,1万以上按2.5%~0.5%的比率交纳;非财产案件按50元~500元,及赔偿金额0.5%~1%比率交纳;行政案件按照50元~100元交纳。具体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相关文件。

国务院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财行〔2003)27

5号,发改办价格(2007〕196号,苏发改收费发(2025)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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