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6号)文件精神,我院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确定评选出申报对象,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王小莉
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9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联系电话:0523-86391703。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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